昨日,中紀委公布了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情況的最新月度報告,今年前三季度,全國共查處違反“八項規定”精神問題23515起,處理人數達31693人,給予黨政紀處分20478人。從查處問題來看,違規配備使用公務用車問題仍然突出,共查處6225起,占比達26.47%,此外,違規發放津補貼或福利、違規收受禮品禮金等問題也有抬頭趨勢。
昨日,中紀委公布了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情況的最新月度報告,今年前三季度,全國共查處違反“八項規定”精神問題23515起,處理人數達31693人,給予黨政紀處分20478人。從查處問題來看,違規配備使用公務用車問題仍然突出,共查處6225起,占比達26.47%,此外,違規發放津補貼或福利、違規收受禮品禮金等問題也有抬頭趨勢。
查處違規使用公車,一直是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反“四風”的工作重點之一,然而,今年1月以來,幾乎每個月全國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結果中,違規配備使用公車都名列首位。專家指出,造成這種局面的主要原因是違法成本較低和地方公車改革進度滯后。一方面,有關部門對公車私用問題的懲治力度不夠強,無法起到強有力的震懾作用;另一方面,地方公車改革進度滯后,導致違規配備使用公車的問題增多。
有分析認為,要使違規配備使用公車問題從中紀委的“排行榜”上消失,必須加快地方車改的進度,推行與中央國家機關車改接軌的社會化、市場化改革,同時加大違規懲處力度,堅決取消一般公務用車并以拍賣等方式公開處置相關車輛。同時,出臺更為嚴厲的處理辦法,對公車每一次的使用情況進行詳細的記錄,讓公職人員無法鉆空子、享特權,才能徹底斷了一些人違規用車的“念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