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威解讀·我看“十三五”】
《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建議》(以下簡稱《建議》)對“十三五”時期推動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協調發展提出明確要求,其中提出“推動文化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培育新型文化業態,擴大和引導文化消費”。
作為“十三五”時期穩增長、調結構的重要力量,文化產業自身是否也面臨轉型升級的要求?“十三五”時期,文化產業應如何創新業態、轉型升級,實現內涵式、質量型增長?權威專家對此進行了解讀。
提升質量:
文化產業面臨轉型升級新要求
“十三五”時期,我國將堅持創新發展,著力提高發展質量和效益。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文化創新是其中的應有之義。
“隨著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文化創新是培育發展新動能的重要依托和動力源泉。同時,文化產業自身也面臨轉型升級的新要求。”國家行政學院文化政策與管理研究中心副主任高宏存指出,“十二五”時期我國文化產業保持了高速增長,產業發展更主要的是追求數量型增長。“十三五”時期,為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文化產業自身發展也需要注重質量提升,堅持質量與效益并重。
在高宏存看來,“互聯網+”的新態勢將推動文化產業從生產方式、自身組織形態到消費模式上推進轉型;文化產業轉型升級也要求改變傳統的政府管理模式,從過去主要依靠政府指導作用到更多發揮市場的作用,積極引入社會資本,為文化產業發展注入更多活力。
北京大學文化產業研究院副院長向勇指出,從歷史角度來看,我國文創產業發展的第一階段比較注重發掘單體項目和文化作品的市場價值;文化體制改革以來,文創產業開始注重上下游產業鏈開發以及產業園區建設;而“十三五”時期,我國文創產業將進入3.0時代,將以“互聯網+”“文化+”為依托,注重文化產業與其他產業融合發展,提高相關產業的文化附加值。
2012年7月新修訂的《文化及相關產業分類規定》中,新增了文化創意和文化新業態兩個大類。“這意味著文化產業結構本身就在不斷調整之中。”清華大學國家文化產業研究中心主任熊澄宇認為,文化產業與裝備制造業、特色農業、體育產業、數字內容產業的融合發展也為文化產業的轉型升級提供了新的發展空間。
創新驅動:
推進文化產業業態創新
2004年以來,我國文化產業增加值年均增速達15%以上,大大高于同期GDP的增速。《建議》提出“到2020年國內生產總值和城鄉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同時提出“文化產業成為國民經濟支柱性產業”的目標要求。
向勇分析指出,根據《建議》要求,到2020年我國GDP將接近80萬億元,按照2020年文化產業成為國民經濟支柱產業的目標,文化產業將占GDP比重5%以上,文化產業增加值應在4萬億元以上。2013年,我國文化產業增加值為21351億元,“十三五”時期還有約2萬億元的增長空間,發展潛力巨大。
當前,“互聯網+”正在重塑經濟社會發展新形態、新業態,文化產業業態創新方興未艾。在熊澄宇看來,文化新業態的發展首先要注重與科技創新的融合,這種創新不僅局限于產品形態層面,而且也包括新的服務平臺、新的交易方式、新的市場空間和新的用戶群體等。
“我國的文化產業走過了資源依托型的傳統發展方式,未來更多地要發揮科技創新型、文化創意型產品的優勢,提供差異化、特色化的文化產品,通過文化創新驅動,更高效地激活文化創造力。”高宏存指出,此外,還要依靠生產模式創新重塑文化生產方式,如眾籌、眾創、眾扶、眾包模式以及O2O模式、平臺經營模式等,從只注重單一環節生產到全行業產業鏈整合聯通,構建文化產業新生態體系。
分享成果:
多元化、分層次擴大文化消費
隨著消費對中國經濟增長的貢獻率持續上升,文化消費正成為拉動中國經濟增長的強勁動力。
“促進文化消費市場擴大和繁榮,是文化產業發展方式轉變的重要推動因素。進一步擴大文化消費,使之成為文化產業發展的激勵因子,可以更好地帶動原創和資本市場繁榮,催生一批質優價好的文化產品,從而讓人民群眾分享更多文化成果。”向勇說。
在向勇看來,目前我國文化消費市場還有很大的增長空間。“數據顯示,‘十二五’期間我國人均GDP為7800美元左右。比較發達國家同一水平上的恩格爾系數,可以看到我國居民用于文化消費支出的比重還較低。”向勇分析指出,要擴大文化消費,從生產者方面來看,要提高文化產品質量,滿足消費者通過文化消費體驗獲得資訊、提高審美、改善知識結構的心理期待;從消費者方面看,文化消費受限于消費者的審美水平和鑒賞能力,這需要進行教育和引導;從社會保障體系上看,要完善教育、醫療等基本公共服務,消除消費顧慮,提升文化消費能力。
“隨著互聯網的發展,居民文化消費方式正從排浪式逐步走向個性化,這就需要文化產品生產者提供更多元的公共文化服務和創新創意產品,以滿足日益增長的文化消費需求。”高宏存認為,未來要進一步優化文化消費政策環境,鼓勵和引導消費,同時要引導消費者的消費習慣和消費趨向,培養高雅的藝術審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