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華西都市報報道了外地來蓉打工的小伙李林(化名)在龍泉步行街逛街時,被人以“幫大學生做調查投票”為由帶進美容店,最終被收取3886元“臉部治療費”一事。
11月14日,華西都市報報道了外地來蓉打工的小伙李林(化名)在龍泉步行街逛街時,被人以“幫大學生做調查投票”為由帶進美容店,最終被收取3886元“臉部治療費”一事。
事隔6天(事發時間為11月9日),龍泉工商部門又找到了另外4位被帶進該店的市民,其中一位被收取7200元。
11月16日,龍泉工商局相關負責人向記者證實,正在作進一步調查,并要求美容店盡快處理此事。美容店已于當日下午與包括李林在內的上述幾人協商,退回李林2200元,同時分別退還另兩位顧客4200元和1200元。
隨后,華西都市報記者通過電話聯系上了歐潔曼美容店老板李友。對于為什么一會兒使用“新店開業,送護膚品”,一會兒使用“幫大學生投個票”的理由邀路人進店,他表示,“只是一個促銷方式”。
“收費項目,我們是給客人講了的,他需要才做,不可能給人‘挖坑’”,對于李林等人所述的臉部被抹上東西感到刺痛后被店方“獅子大開口”,他進行了否認,“不排除客人有‘沖動性’消費,或者消費后心里不舒服,才會投訴我們”。
“我們不是欺詐消費,客人不交錢,不做,也可以離開的?!彼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