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國務院發布《關于積極發揮新消費引領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給新動力的指導意見》,進一步鼓勵消費金融產業發展。
11月23日,國務院發布《關于積極發揮新消費引領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給新動力的指導意見》,進一步鼓勵消費金融產業發展。
《意見》中提出要優化政策支撐體系,其中,推動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是重要舉措之一。
《意見》指出,要完善金融服務體系,鼓勵金融產品創新,促進金融服務與消費升級、產業升級融合創新。
發揮金融創新對技術創新的助推作用,健全覆蓋從實驗研究、中試到生產全過程的科技創新融資模式,更好發揮政府投資和國家新興產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的杠桿作用,提高信貸支持創新的靈活性和便利性。
鼓勵商業銀行發展創新型非抵押類貸款模式,發展融資擔保機構。規范發展多層次資本市場,支持實體經濟轉型升級。
支持互聯網金融創新發展,強化普惠金融服務,打造集消費、理財、融資、投資等業務于一體的金融服務平臺。
此外,意見提出要支持發展消費信貸,鼓勵符合條件的市場主體成立消費金融公司,將消費金融公司試點范圍推廣至全國。
同時,鼓勵保險機構開發更多適合醫療、養老、文化、旅游等行業和小微企業特點的保險險種,在產品“三包”、特種設備、重點消費品等領域大力實施產品質量安全責任保險制度。
據觀點地產新媒體查閱歷史資料,新版《消費金融公司試點管理辦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而在今年6月10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決定將原在16個城市開展的消費金融公司試點擴大至全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