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資委主任張毅12月3日在《人民日報》撰文稱,政企不分、政資不分問題依然存在,國有資產監管工作還存在越位、缺位、錯位等問題,必須按照以管資本為主加強國有資產監管的要求,繼續推進政企分開、政資分開、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破除影響國有資本服務創新發展的體制機制弊端。
國資委主任張毅12月3日在《人民日報》撰文稱,政企不分、政資不分問題依然存在,國有資產監管工作還存在越位、缺位、錯位等問題,必須按照以管資本為主加強國有資產監管的要求,繼續推進政企分開、政資分開、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破除影響國有資本服務創新發展的體制機制弊端。
這篇名為《以管資本為主加強國有資產監管》的文章稱,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強調,以管資本為主加強國有資產監管。這為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進一步指明了方向,對于國有資本優化布局、規范運作、提高回報、維護安全都具有重要意義
文章指出,要牢牢把握以管資本為主加強國有資產監管的總體要求,科學界定國有資產出資人監管職責。進一步理順政府公共管理部門、國有資產監管機構和國有企業的關系;突出國有資產監管重點;改進國有資產監管方式。
文章指出,以管資本為主加強國有資產監管的主要任務是:
轉變國有資產監管機構職能。準確把握依法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定位,實現以管企業為主向以管資本為主轉變。科學界定國有資產出資人監管的邊界,建立監管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做到該管的科學管理、決不缺位,不該管的依法放權、決不越位。將依法應由企業自主經營決策的事項歸位于企業,將延伸到子企業的管理事項原則上歸位于一級企業,將配合承擔的公共管理職能歸位于相關政府部門和單位。要圍繞以管資本為主加強國有資產監管的重點任務、關鍵環節,積極開展試點,探索有效途徑和方式,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和模式。
推動國有企業成為獨立市場主體。推進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健全權責對等、協調運轉、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機制,落實和維護董事會依法行使重大決策、選人用人、薪酬分配等權利,保障經理層經營自主權。推行職業經理人制度,合理增加市場化選聘比例。深化企業內部管理人員能上能下、員工能進能出、收入能增能減的制度改革。
提高國有資本配置和運營效率。改組、組建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探索依法自主開展投資融資、產業培育、資本整合的有效模式,打造國有資本市場化運作的專業平臺。堅持以市場為導向、以企業為主體,按照“做好增量、盤活存量、主動減量”的思路,加大國有企業、國有資本調整力度,促進轉型升級。
推進經營性國有資產集中統一監管。穩步將黨政機關、事業單位所屬企業的國有資本納入經營性國有資產集中統一監管體系,具備條件的進入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加強國有資產基礎管理,按照統一制度規范、統一工作體系的原則,抓緊制定企業國有資產基礎管理條例。發揮國有資產監管機構專業化監管優勢,逐步推進國有資產出資人監管全覆蓋。
強化監督,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加強和改進黨對國有企業的領導,切實落實反腐倡廉“兩個責任”。完善企業內部監督體系,強化對權力集中、資金密集、資源富集、資產聚集部門和崗位的監督。堅持出資人管理與監督的有機統一,整合出資人監管、外派監事會監督和審計、紀檢監察、巡視等監督力量,建立監督工作會商機制。建立健全國有企業重大決策失職、瀆職責任追究和倒查機制,嚴厲查處侵吞、貪污、輸送、揮霍國有資產等違法違紀行為。建立健全企業國有資產監督問責機制,對企業重大違法違紀問題敷衍不追、隱匿不報、查處不力的,嚴格追究有關人員失職瀆職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