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福州市國土資源局12月2日公告,12月23日該局將以拍賣方式出讓晉安區2宗商住用地,出讓總價40.17億,2宗地總土地面積約為208.65畝。
據福州市國土資源局12月2日公告,12月23日該局將以拍賣方式出讓晉安區2宗商住用地,出讓總價40.17億,2宗地總土地面積約為208.65畝。
其中,本次出讓的編號2015-37宗地,是位于晉安區連潘路東側的連潘棚戶區改造A-14地塊,由2個相連的小地塊組成,土地總面積72228平方米(合108.34畝),為商住用地,其中商業建筑面積不低于10000平方米且不超過15000平方米。該地塊起始價29.3億,競買保證金為5.86億。
另一宗為編號2015-38的商住用地,位于晉安區桂山路西側,是原桂山新苑地塊,土地面積66872平方米(合100.31畝),起始價10.87億,競買保證金2.18億。該宗地由3個相鄰小地塊組成,其中包含交通運輸(停車場)用地、商服(商業)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幼兒園)用地。
據觀點地產新媒體查閱公告,2015-37號地塊須配建1.8萬平方米安置房及1萬平方米商業用房,而2015-38號地塊則須提供安置房1.5萬平方米、商業用房2萬平方米,并由市政府指定單位按6304元/平方米回購。
此外,2015-38號宗地內的地塊2與地塊3可建商業建筑面積不低于30000平方米,扣除政府回購部分可用于銷售,配建的幼兒園建成后移交晉安區指定單位。
宗地2015-37、38號建設項目應符合綠色建筑標準,商品住宅全裝修比例應達到6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