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會議預定在11月30日至12月11日舉行。會議首日,147位國家元首或政府首腦出席了會議,其中包括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和美國總統奧巴馬。據法國外交部介紹,這是自1995年《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一次締約方會議以來,參會國家領導人最多的一次。共有來自195個國家和歐盟的代表團參加,四分之三的與會方派出了一號人物,顯示國際社會對氣候問題的高度重視。
全球矚目的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正在巴黎舉行。在本次《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21次締約方會議上,與會各方雄心勃勃,希望達成一項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協議,為2020年后全球應對氣候變化的國際制度提供框架——
中國主張
本次會議預定在11月30日至12月11日舉行。會議首日,147位國家元首或政府首腦出席了會議,其中包括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和美國總統奧巴馬。據法國外交部介紹,這是自1995年《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一次締約方會議以來,參會國家領導人最多的一次。共有來自195個國家和歐盟的代表團參加,四分之三的與會方派出了一號人物,顯示國際社會對氣候問題的高度重視。
會議期間,各國政府及各類組織圍繞綠色節能技術、氣候變化融資、氣候變化研究進展、碳交易市場的構建、先進綠色組織和人物的評比等主題,開展研討會、新聞發布會、展覽、參觀等各種活動。在超過10天的會期中,各國將為達成一個全面、均衡、有力度、有約束力的協議展開激烈的討論和交鋒。
11月30日的大會開幕活動中,各國領導人采取大會發言形式,為巴黎協議談判提供政治推動力。作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和第一大溫室氣體排放國,此次“中國聲音”備受國際矚目。
首次出席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的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11月30日在巴黎會場發表了題為《攜手構建合作共贏、公平合理的氣候變化治理機制》的講話。在講話中,習近平系統總結和明確闡述了中國對應對世界氣候變化問題的看法和主張,呼吁富國兌現承諾,向發展中國家每年提供1000億美元來應對氣候變化。習近平表示,大會應摒棄“零和博弈”,實現互惠共贏。他對巴黎協議的達成明確提出中國主張,提出了“四個有利于”和“三個創造”的新概念、新理念、新路徑。習近平提出,巴黎協議應該有利于實現公約目標,引領綠色發展;應該有利于凝聚全球力量,鼓勵廣泛參與;應該有利于加大投入,強化行動保障;應該有利于照顧各國國情,講求務實有效。他強調,我們應該創造一個各盡所能、合作共贏的未來;應該創造一個奉行法治、公平正義的未來;應該創造一個包容互鑒、共同發展的未來。這是“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理念在氣候變化領域的生動體現。中國最高領導人在開幕式上的表態,表明了中國對巴黎協議明確定位的看法。擲地有聲的發言,發揮了共識凝聚和政治推動作用,有利于一個全面、均衡、有力度、有約束力的全球氣候新協議的達成。
事實上,中國在推動減排方面做了大量努力。今年6月30日,中國向《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秘書處提交了《強化應對氣候變化行動——中國國家自主貢獻》文件,為巴黎氣候大會的成功注入了正能量。中國提出,將于2030年左右使二氧化碳排放達到峰值并爭取盡早實現,2030年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0%-6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達到20%左右,森林蓄積量比2005年增加45億立方米左右。中國是世界上提出二氧化碳排放峰值年目標的唯一發展中國家。
為應對氣候變化挑戰,中國在今年9月宣布設立200億元人民幣的中國氣候變化南南合作基金。中國還將于明年啟動在發展中國家開展10個低碳示范區、100個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項目及1000個應對氣候變化培訓名額的合作項目。這顯示出中國作為一個大國在積極承擔和履行國際責任。
美國《基督教科學箴言報》對中國的努力評述道,現在的中國作為溫室氣體主要排放的國家,卻又是在再生能源發展方面投入最大的國家,而且正努力將其用到經濟發展,中國現時改革的速度和決心比其它國家都大。
各有訴求
會議第一天,其他各國領導人也紛紛在開幕當天闡明各自對氣候大會的期待,為此后的談判定調。
俄羅斯總統普京在發言中表示,新的氣候公約應基于聯合國氣候變化公約框架,具有法律約束力,同時能約束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該公約應該是全面、有效和公平的。
美國總統奧巴馬敦促巴黎氣候變化大會達成的協議應要求各方定期更新目標。不過,他強調這些目標應由各方在考慮到自身不同國情的前提下,由各方自己設定。他提出可建立一個透明系統,以督促各國履行承諾,并向目前尚無能力減排的國家提供支持。
歐盟委員會主席容克說,僅有各國美好的承諾是不夠的,需要一份有約束力、有力度、可持續的協議。這份協議應著眼發展低碳經濟的長期規劃,對協議執行情況定期檢查。
印度總理莫迪則在發言中強調“氣候正義”,要求發展中國家擁有足夠的碳排放空間進行發展,發達國家和地區則應根據歷史責任,在2020年前增強減排力度,并盡快落實對發展中國家的援助承諾。
日本首相安倍晉三說,應建立新的國際框架推動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一起行動。他希望巴黎協議不僅包括長期目標,還要有一個審核“國家自主貢獻”的共同機制。
在各國首腦們在開幕式上表態之后,巴黎氣候變化大會1日開始進入談判模式,來自近200個國家的談判代表開始就巴黎氣候協議的最終草案展開磋商,以期11日能順利達成協議。談判將在此前多次預談判的基礎上,根據各國做出的減排承諾,制定一個各國都接受并同意執行的協定,將領導人們所表達的政治意愿轉化為彌合分歧的具體方案。
據報道,當天,談判代表們從上午10點至深夜舉行了約30場大小會議,就協議草案的相關細節逐字逐句進行討論。在談判屋外,一些雙邊、多邊磋商也在進行。
中國氣候談判首席代表蘇偉介紹說,各方代表將在氣候大會的第一周就協議內容進一步深入交換意見,盡可能縮小分歧,使最終的選項更加明確,為第二周的部長級磋商做準備。按計劃,協議最終草案將于12月5日形成。此后,各國部長級官員將就草案中涉及的主要政治議題作出決策。各國需要盡力解決在長期目標、減排責任劃分、資金技術支持、行動進展盤點機制、行動和支持透明度等議題上的眾多分歧。
預計,談判過程將是十分艱巨的,所有國家都制定了自己的“紅線”。首日會議上已出現了分歧。其中之一便是,就是否需要達成一份強制性協議法國持肯定態度,而美國則表示拒絕。
據美國媒體報道,在會議的第三天,談判議題已經進入到應對氣候變化所需資金方面。
積極跡象
由于困擾著氣候大會達成協議的幾個重大問題,近期都有緩解的跡象,會前,各方預期,此次氣候變化大會很可能會達成一份協議。
作為兩個全球最大的碳排放國,中美兩國間的氣候合作被視為達成全球氣候變化協議的助推力。中美聯合聲明互相承認體現“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和各自能力”原則,為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解決此類問題提供了范例。兩國去年作出的降低碳排放承諾有助于推動其他國家效仿。
今年3月和6月,美國和中國分別提交了各自的“國家自主貢獻”計劃,從而推動更多國家如期提交了相應的計劃,為巴黎大會協商達成最終協議提供了成功基礎。
會議首日,非洲開發銀行、亞洲開發銀行、歐洲復興開發銀行、歐洲投資銀行、美洲開發銀行和世界銀行集團發表聯合聲明,宣布打算進一步調動公共和民間資金,以幫助各國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和適應氣候變化。中國和亞行在高級邊會上表示將攜手應對全球氣候挑戰。
中國外交部氣候變化談判特別代表高風表示,目前各國合作的政治意愿非常強,大家都認同要在2015年底達成氣候變化新協議,不能再錯過這個關鍵的時間窗口。
世界自然基金會下屬的“全球氣候與能源倡議”負責人薩曼莎·史密斯認為,在巴黎達成協議“非常有可能”,因為盡管目前各國對協議內容的要求還不盡相同,但幾乎所有國家都希望達成某種形式的協議。
中國國家氣候戰略中心主任李俊峰說,氣候變化是全球性挑戰,任何一國都無法置身事外。如果說聯合國憲章規范了當今國際政治秩序,WTO規范了目前國際經濟秩序,那么接下來很可能達成的巴黎協議,則將規范國際環境秩序,調整整個國際社會的環境與發展關系。
法國外長法比尤斯表示,幾乎所有國家都概述了2020年以后對抗全球變暖的計劃,這對于解決巴黎大會上的一系列障礙,是一個積極跡象。
分歧待消
雖然各國基本目標相近,但是要達成一份各方接受的協議仍需要求同存異,消弭分歧。
過去一年內,許多國家都以“國家自主貢獻”方案的形式公布了本國到2030年的溫室氣體減排目標。英國廣播公司的報道稱,對180多份國家計劃進行的評估顯示,如果實施這些計劃,到本世紀末全球變暖幅度將接近3攝氏度,而這些國家本應遵守聯合國關于將全球升溫幅度控制在最多2攝氏度的目標。聯合國環境規劃署11月6日在日內瓦發布的報告說,各方提交的“國家自主貢獻”文件所貢獻的減排量距實現本世紀末將升溫幅度控制在2攝氏度以下的目標仍有差距。因此,會議最終能達成什么樣的協議仍需拭目以待。
早在2009年的哥本哈根氣候會議上,發達國家就承諾在2010年至2012年期間籌集300億美元的快速啟動資金來資助發展中國家,然而至今仍未兌現。發達國家的另一項承諾,到2020年每年籌資1000億美元用于資助發展中國家目前只籌集到約100億美元。世界自然基金會的史密斯表示,發達國家雖然作出了氣候援助的承諾,但目前這個承諾與落實之間還存在巨大差距。她認為,資金問題將是巴黎氣候談判中的首要挑戰。
世界銀行副行長兼氣候變化特使蕾切爾·凱特表示,最大的困難就是制定出一個符合所有國家需求的協議。每個國家的經濟發展階段不同,所以需求也不盡相同。新氣候協議既要滿足最脆弱國家的需要,又要能發出一個明確信號——所有的經濟行為都必須符合低碳發展的要求,而且必須要盡快轉到低碳發展的軌道上來。
英國廣播公司和法新社等外媒報道,至會議結束時,一些對世界氣候變化起著重要影響的國家都有可能推進或者阻礙最終協議的達成。
早在1992年,《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簽訂時,確定了“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明確發達國家應承擔率先減排和向發展中國家提供資金技術支持的義務以及承認發展中國家有消除貧困、發展經濟的優先需要。在這次會議上,發展中國家繼續提出要求區分責任。
全球第四大碳排放國印度總理莫迪在此次會議上強硬警告說,發達國家仍有道義責任領導對抗全球變暖的努力。他在英國《金融時報》上撰文表示,當年依靠化石燃料實現富裕的發達國家,必須繼續肩負起最沉重的負擔,其他安排在道德上都是錯誤的。他表示,更清潔替代能源的發展意味著窮國對于減排應當承擔與富國一樣的責任。技術存在并不意味著它是成本可承受和易于獲得的。他補充說,正義要求,少數人的生活方式決不能排擠仍然處于發展階梯第一級的許多人的機遇。
安哥拉代表吉扎·加斯帕·馬丁斯表示,對最不發達國家而言,如果會談只針對把全球升溫幅度控制在2攝氏度,他們的經濟發展、食品安全、生態系統以及本國人口的生存和生計都將面臨威脅。
而許多發達國家認為,除非大型新興經濟體在應對氣候變化方面擔負起比以往更大的責任,否則就不可能達成協議。他們認為,中國和印度等大型新興經濟體的增長意味著,全球變暖的威脅無法由幾個較老的工業化國家應對,這些國家在全球排放量的占比日益減少。談判中,如何確定一個國家是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的標準也是一個爭議內容。一些國家認為,應該基于該國在1992年《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達成時的財富情況,也有國家認為,任何新的協議必須準確反映各國當前的地位,也即更多國家必須承擔起減排義務。
一些石油生產大國,如沙特阿拉伯,仍在提倡保持在石油出口上的投資力度,因為該國經濟很大程度上依賴石油。沙特被認為是可能在巴黎氣候大會上阻礙協議的國家。
法國媒體發表文章認為,巴黎氣候大會簽署協議幾乎已成定局,但這一協議的雄心多大還是個問號。文章概括了此次會議面臨的五大挑戰。一是是否能把氣溫升幅控制在2攝氏度甚至1.5攝氏度內寫進巴黎協議。二是巴黎協議是否能達成一份具有完全約束力的協議。文章認為,協議有可能以一種混合型態出現,部分協議內容具有約束力,而在具體的減排目標方面不具有約束力。三是如何回應民意對政府能否做出溫室氣體減排方面承諾的質疑。四是是否能將徹底淘汰化石燃料的條款寫進巴黎協議中。五是協議中能否寫明如何籌措和分配發達國家承諾的到2020年每年籌集1000億美元氣候資金的細節。
在面對氣候共同挑戰面前,何去何從考驗各國的智慧和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