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運業是資金高度密集型產業,推進上海國際航運中心需要高水平、多層次的金融服務支持。上海鼓勵境內外各種社會資本通過設立航運基金等方式,參與上海國際航運中心建設,為航運業的發展提供資金服務。
上海將設立國際航運中心建設發展資金,納入同級財政預算,為推進上海國際航運中心建設提供資金支持。
12月29日,《上海市推進國際航運中心建設條例(草案)》(下稱《條例(草案)》)經上海市政府常務會議討論通過后,提請上海市人大常委會審議。
《條例(草案)》共六章四十六條,涉及基礎設施建設、航運服務體系建設、航運科技創新建設和以及航運營商環境建設等。
上海市交通委主任孫建平在做《條例(草案)》說明時表示,上海國際航運中心與世界其他航運中心在稅負環境等方面競爭優勢不明顯,加大地方財政投入是一項非常重要的促進措施。
近年來,上海相繼設立了“上海國際航運中心建設專項資金”和“上海航空樞紐建設專項扶持資金”,重點用于支持航運樞紐港建設和促進航運功能性機構集聚。
孫建平表示,《條例(草案)》規定設立上海國際航運中心建設發展資金,就是為了使這項政策長期化、法制化。
早在1996年1月 ,國務院在上海召開會議,正式啟動以上海深水港為主體,浙江、江蘇的江海港口為兩翼的上海國際航運中心建設。而在2001年5月,國務院批復同意《上海市城市總體規劃1999年~2020年》,明確上海“國際經濟、金融、貿易、航運中心”的戰略定位。
作為“四個中心”之一,上海的國際航運中心建設,也要在2020年基本建成。
數據顯示,2014年,上海港完成貨物吞吐量7.55億噸,集裝箱吞吐量3528.5萬標準箱,位列全球第一。上海機場完成旅客吞吐量8965.9萬人次,貨郵吞吐量361.3萬噸,貨郵量位居全球第三,航線已通達46個國家和地區的256個通航點。
航運業是資金高度密集型產業,推進上海國際航運中心需要高水平、多層次的金融服務支持。《條例(草案)》還提出,鼓勵境內外各種社會資本通過設立航運基金等方式,參與上海國際航運中心建設,為航運業的發展提供資金服務。
同時支持金融機構在上海建立航運金融結算中心,通過各種方式為航運相關企業提供融資、結算、避險等服務;另外,上海通過實施航運保險產品注冊制度,支持保險企業積極開發各類航運保險產品。
截至2014年底,已有多家銀行在上海設立航運金融事業部,向航運相關企業提供融資金額達1000多億元,有50家財產保險公司在上海從事航運保險直保業務,其中8家專門設立航運保險運營中心,全年船舶險和貨運險保費收入達40.2億元。
此外,為推動海運業發展,《條例(草案)》將上海正在試點的國際中轉集拼、沿海捎帶、國際船舶登記三大創新措施,納入了其中。
值得注意的是,對于沿海捎帶業務,《條例(草案)》只是表示,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海運企業,可以經營以上海港為國際中轉港的外貿進出口集裝箱在國內對外開放港口與上海港之間的捎帶業務。
根據國務院《國際海運條例》的規定,境外航運企業不得經營中國港口間的海上貨物運輸。此后,中資航運公司全資或控股擁有的非五星旗國際航行船舶的沿海捎帶業務在上海自貿區試點。
2013年12月,“中遠泗水輪”從上海港捎帶貨物駛往天津、青島兩港口,沿海捎帶業務正式啟動。
孫建平表示,因為考慮到這一政策今后可能向外資航運公司開放,對適用對象只做了原則性規定。
《條例(草案)》還鼓勵上海市基地航空公司積極拓展國內外航線,完善航線網絡布局,提升航線網絡的通達性、銜接性和樞紐航班密度。明確支持國內外航空公司以及綜合物流服務商在上海機場建設航空物流轉運中心,推廣應用物聯網技術,加快航空貨運發展。
孫建平說,盡管上海市航線已經通達46個國家和地區,但相比國際上主要航空樞紐,尚有較大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