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出境旅游突發病死亡 獲賠償約41萬元
昨日,廈門市消保委發布2015年消費典型案例,并委托市消保委律師團成員、福建聯合信實律師事務所律師邱興亮點評,給消費者以警醒和維權借鑒。
案例1
水果店倒閉 充值卡泡湯
去年12月23日,廖女士在水果店購買充值卡,余額為2000元,因商家倒閉無法使用。廈門市市場監管局共接到消費者此類投訴641件,涉案金額125.56萬元。經查,該公司法定代表人無法聯系,執法人員按照有關規章予以終止調解。
律師點評 本案例中消費者有權要求退回預付款及要求賠償利息、合理費用等損失。
案例2
先抬高菜價 再打折團購
去年8月6日,廈門市市場監管局在檢查中發現亞珠餐飲有限公司在其經營場所標示的菜價低于其在糯米網上宣傳的菜價,涉嫌虛假宣傳。
當事人的行為構成虛構價格從事不正當競爭行為。思明區市場監管局根據相關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并處以罰款30000元。
律師點評 本案例中,經營者網上網下不同價,以欺騙性價格表示銷售商品、服務,誤導消費者,明顯構成價格欺詐。
案例3
游客突發病 死亡獲賠償
去年3月,張某與中國國旅(廈門)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簽訂《團隊出境旅游合同》,旅游費用為8499元。4月13日上午,張某在旅途中身體不適,被送往約翰內斯堡醫院就醫,行輸液治療。當日21點20分,張某死亡。
經審理,國旅公司未盡安全保障義務,應承擔70%的責任;死者在《出境旅游報名表》中“身體狀況”一欄寫“健康”,對自身健康過于自信,故承擔30%。
經判決,旅行社賠償20000元,太平財產保險公司賠償390290.55元。
律師點評 本案例中,旅行社未立即采取必要的救助、保護、處置措施,因此應承擔法律責任。
案例4
新車被抵押 致無法上牌
去年9月13日,王女士在廈門和齊汽車銷售有限公司購買一輛“馬自達3”轎車,合同約定9月30日提車,因該公司將車輛抵押給銀行,導致車輛無法上牌和購買保險。
由于該公司資金困難,王女士選擇司法途徑維權。市市場監管局去年共收到該公司此類投訴30件。
律師點評 本案例中,經營者收取消費者的款項,卻未能依約履行交付車輛,違反雙方約定,如果車輛交付客觀上已無可能,則經營者須退還貨款,并承擔違約責任。(記者 吳雪瑩 通訊員 陳雪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