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機動車條例第40條、7月1日起電動車全國新規
近3年來
北京每4起交通死亡事故中
就有1起與電動自行車有關
今年以來
涉及電動自行車的死亡事故
比去年同期上升一成
......
大量電動自行車上路
大家在感受便捷快速的同時
更要把握住安全
騎行看手機、醉酒騎車也違法!
騎車看手機出事故
“分心駕駛”也違法
8月6日凌晨,市民張大爺起大早遛彎,走在自行車道上。監控視頻顯示,他的身后,劉某騎著電動車駛來,并徑直撞上了張大爺。因搶救無效,張大爺不幸死亡。民警調查過程中,劉某承認自己當時正在看手機,沒注意前方的行人。
盡管死者存在“未走人行道、占用非機動車道”的違法情節,但劉某的行為明顯應承擔更大的責任。根據《北京市實施<道交法>辦法》,騎車人“手中持物”被明令禁止。
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 第八十六條第十項:駕駛非機動車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20元罰款:(十)牽引、攀扶車輛或者被其他車輛牽引,雙手離把或者手中持物的;
醉酒騎行電動車
同樣要被罰款
一男子騎電動車闖紅燈越過路口,進入機動車道,在搖搖晃晃開過30米后,朝著車道中間水泥臺階上的燈桿直直地撞了過去,騎車人當場昏迷,經搶救無效于當日死亡。處理此次事故的說,經抽血檢查,騎車人當時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188.5毫克/100毫升。
根據法律規定,“醉酒”標準是80毫克酒精/100毫升血液,電動車騎行人飲酒后騎車,存在較高的風險隱患,根據《北京市實施<道交法>辦法》,醉酒駕駛非機動車的,同樣要被處以罰款。
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 第八十九條第二項、第七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和乘車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50元罰款:(二)醉酒駕駛非機動車的;(七)明知駕駛人無駕駛證、飲酒或者身體疲勞不宜駕駛機動車而乘坐的;
在人行道騎行
逆行等行為屬違法
1月15日早,一輛電動自行車在人行橫道上騎行,逆行進入某路口后,斜穿機動車道時,與一輛小型轎車發生事故,造成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受傷,后經醫院搶救無效不幸身亡。
”
駕駛非機動車上路行駛,應當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非機動車逆行將被警告或者處10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北京表示,通常電動自行車逆行會處20元罰款。
《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第十四條第二、三、七項 駕駛非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下列通行規定:(二)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沒有施劃非機動車道的,在車行道的右側行駛;(三)不得逆行;(七)通過人行橫道、過街天橋、地下通道時,下車推行,不得騎行通過;
《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 違反本條例第十四條、第十六條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警告或者10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
大貨車“右轉必?!?/strong>
請注意警示地面標識
2022年4月24日晚,在某道路交叉口,一輛重型水泥罐車右轉彎時,因駕駛人未注意觀察,水泥罐車右前部將遇綠燈直行通過路口的電動自行車剮倒后碾軋,造成電動自行車騎乘人一死一傷。
大貨車右轉彎事故多發的主要原因,一是大貨車轉彎時司機存在多處視覺盲區,二是大貨車右轉彎時,右側前后車輪行駛軌跡不同存在“內輪差”。
目前,北京針對貨車駕駛員未充分觀察路口情況問題,對大望橋路口、通順路與潞苑北大街交叉口等157處路口,在右側隔離帶或人行步道上設置停車讓行標志及“右轉中型、重型貨車”輔標,在右轉車道距離停止線1-3米位置施劃停車讓行標線,明確中、重型貨車“右轉必?!蓖ㄐ幸巹t,要求駕駛員在停止線前停車,觀察路口通行情況,確保通行安全情況下,再駛入路口右轉,避免貨車右轉事故。
▲大望橋路口設置停車讓行標志
針對行人及非機動車駕駛員無法準確判斷風險點位問題,對白馬路與天北路交叉口、公益西橋路口等93處路口、216處點位,施劃黃色危險警示區地面標識,同時標注“右轉危險區”文字,全面加強對行人和非機動車的警示提示,避免在危險警示區內停留等待,防止貨車右轉事故發生。
▲白馬路與天北路交叉口設置危險警示區
今年以來
北京交管部門增加崗位設置
持續加大對電動自行車
違法騎行的查處力度
針對電動自行車闖紅燈、逆行等行為
北京已在全市范圍內展開全面整頓
請大家守法騎行!
來源丨北京日報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