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管理制度20條(員工管理制度20條電影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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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紀律
所有員工必須遵守公司及部門規定的一切條約及制度.人力資源部可決定對任何違反條約及制度的員工,采取紀律處分。
A. 警告-----犯了輕微過失(導致公司損失100元以上)
B. 小過-----重犯輕微過失或較重之過失(導致公司損失500元以上)
C. 大過-----嚴重過失、或導致過失重大損失(導致公司損失1000元以上)
D. 三次警告等同一次小過,三次小過等同一次大過。
一次大過失為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按照國家《勞動合同法》規定,凡屬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公司有權隨時解除勞動關系。
一、投訴
l 對于公司外及公司內投訴,部門經理或總監應配合人力資源部及時核查真實情況,如確是因員工過錯,導致投訴方投訴的給予小過1次。情節嚴重的立即解雇。
二、工作服
l 員工必須妥善保管工作服并保持其清潔,離職后須清洗完畢后交還公司,如遺失必須照價賠償。如不穿工作服上班一經發現給予記小過1次。
三、員工行為(違反者記小過1次)
l 員工上班時不得大聲喧嘩,嬉戲。
l 不得講粗話,不得與同事爭論,不串崗閑聊。
l 不可隨地吐痰和亂扔垃圾。
l 除指定區域外,公司任何地方均嚴禁吸煙。
l 員工工作時間不接待親友探訪,如有特殊情況,經部門直屬領導同意后可在接待室或露臺短暫會客。
l 員工在工作時間內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四、紀律條例細則
A.警告:
l 當月遲到三次以上(含3次)或單次遲到30分鐘以上的。
l 上下班不打卡,未經部門主管同意,擅離職守者不按要求參加培訓。
l 在工作場所內吸煙、隨地扔煙蒂或隨地吐痰。
l 工作表現差,不符合工作、衛生、安全規則。給工作帶來影響、給公司帶來一定損失的。
B.小過: 私信我,回復【1】領取電子版
l 三次以上口頭警告。
l 工作時間用電腦和手機上網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l 無正當理由曠工一天以上的。
l 對客人或同事有任何的無禮行為。
l 粗心造成公司或同事財產損失。
l 被通知加班,當時個人并不反對的情況下,無故缺席。
l 故意拖延時間不按時上交公司規定的相關作業文件或資料。(報表、簽收文件、照片或是其他相關資料等)
l 未經同意,私拿公司財物。
l 不服從領導安排故意消極怠工、串崗、聊天。
l 未經過公司允許,擅自使用公司電腦、網絡等公司資源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宜。
l 工作時未經同意,上與工作無關的網站、打私人電話或手機、接受私人訪客等行為。
l 了解其他員工有嚴重過失而知情不報。
l 其他影響公司利益或形象的行為。
C.大過,立即解雇
1、如無特別約定的,辦理入職后3天內員工未能上崗的。
2、在試用期間表現(包括品德、能力、行為、業績等)不合格,不符合錄用條件和崗位要求的。
3、員工在入職7天內未能提供公司所需相關資料致使公司無法辦理錄用及其他相關手續的。
4、員工向公司提供的資料信息存在虛假的,這些資料包括但不限于: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學歷證明、無犯罪記錄、體檢證明、照片、招聘表、入職登記表中提供的信息及其它由員工提供的信息、資料。偽造個人資料或文件,欺騙公司或未經公司批準私配公司內部鎖具及鑰匙。
5、員工入職前患有精神疾病、傳染性疾病或其它影響工作的疾病但在入職時未聲明的。
6、員工入職前曾受到其它單位記過、留廠察看、開除或除名等嚴重處分、或者有經歷而在入職時未聲明的。
7、員工入職前曾被勞動教養、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在入職時未聲明的。
8、三次以上小過或一次大過。
9、不服從部門及公司的工作班次安排及工作任務安排,經勸阻無效。
10、當月累計曠工達3天(含3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達5天(含5天)。
11、不服從管理,態度、行為惡劣;打罵、糾纏領導及有關工作人員,影響、擾亂公司正常工作、生活秩序。
12、侮辱或攻擊上司與同事或煽動與同事、上級之斗毆。對員工采取暴力、威脅、恐嚇、糾纏等手段,嚴重妨礙、影響或破壞工作、生活秩序。
13、在公司內(包括公司外租宿舍)外打架斗毆、、偷盜及違反治安管理其他法律法規。
14、故意泄露公司機密,侵占公司財產,利用工作之便或公司名譽謀取私利,徇私舞弊。
15、故意損壞、撕毀公司公開、張貼及發送的各種通告、通知及其他文件。
16、非因工作需要,私自用公司的名義散播消息與客戶接觸,私拿公款、在偽造帳目、偷竊公司財物。 私信我,回復【1】領取電子版
17、煽動、鼓動員工罷工、怠工,挑撥是非、鬧事。
18、服用毒品,洶酒或劑。
19、擅自在公司張貼或涂改、撕毀公司布告欄內告示或傳播不利公司謠言者。
20、把危險品帶入公司或在更衣箱中私藏公司物品。
21、采用弄虛作假等手段蓄意獲取不當利益的。
22、偷盜、詐騙、私藏或挪用屬于公司、顧客、或其他員工的財物。
23、蓄意損壞、損毀公司、員工及客人的個人資產、財產或各種設備、設施(同時按價值全額賠償)。
24、違反法律的行為,被司法機關處理。
25、嚴重影響公司利益的行為。
26、符合本條例處罰標準、條款中所列的辭退/解雇條件的或受到相同標準違紀處理的。
27、發生責任事故或重大過失導致公司利益受到嚴重損失(包括名譽損失或經濟損失;經濟損失達1000元以上的)。
28、其他嚴重違反本條例有關條款規定及公司其他有關規章制度的行為(包括但不限于違反員工手冊當中的禁令)2條或以上的。
29、員工在其他公司兼職的。
30、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款項中第4-29條視為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按照國家《勞動合同法》規定,凡屬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公司有權隨時解除勞動關系,并按公司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處罰并賠償全部經濟損失,情節嚴重的可送交司法機關處理。
說明:凡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根據情節確定責任員工的賠償金額。員工賠償后的所得不低于當年社會最低工資標準(離公司當月除外)。
五、處罰條例 私信我,回復【1】領取電子版
1.工作時間內員工未穿正裝或工作服,每次罰款50元并警告一次。
2.工作時間內員工(除總監外)未佩戴工牌,每次罰款50元并警告一次。
3.男士不佩戴領帶者,每次罰款20元并警告處分一次。
4.工作時間使用包括但不限于手機、電腦、MP3、平板電腦等電子產品進行包括但不限于打游戲、看電影、聽音樂等其他與工作無關的事宜,每次罰款200元并記小過一次。
5.工作時間擅離職守、擅自脫崗15分鐘以上(含15分鐘)者,第一次罰款30元、第二次罰款50元,第三次記大過一次。
6.亂扔煙蒂者,每次罰款10元。在洗手間內吸煙者,每次罰款20元。在接待室、培訓室吸煙者罰款50元。
六、本《管理制度》系勞動合同的必要組成部分,與勞動合同條款具有同等效力。
XX公司
X年X月X日修訂版
《確認書》
我已仔細閱讀并理解公司頒布的規章制度文件《員工管理制度》。公司頒布的規章制度文件、《員工管理制度》是勞動合同的組成部分,是公司員工遵守的行為準則。我愿意認真遵守,并努力維持工作秩序。我將會專業地保持周邊環境的秩序,并在其他員工當中起模范作用。當發現或發生對公司造成不良影響的情形時,我將不逃避現實,并聽取現場員工或領導的建議,在我的職責范圍內和公司的規章制度規定下,確保做出正確和及時的解決。
如上所述的保證,本人同意如因違反以有關條例而使公司造成損失,本人愿意賠償公司的損失并接受公司的處罰。
如有必要,公司有權修改有關條款。我愿意遵守公司公布的修改后的內容。
姓 名:
身份證號:
日 期:
簽 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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