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暑降溫費必須發嗎;防暑降溫費歸哪個部門
2023-11-25 15:06:06
防暑降溫費每個人都有?感覺自己沒得到過?注意了!防暑降溫費不是每個員工都有的!
根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定,企業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日最高氣溫達到35度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度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防暑降溫費。
用人單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標準發放高溫津貼;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室內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標準發放。(常見高溫工作崗位包括建筑工、無空調的公交車司機、露天環衛工)。國家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每年6月至8月發放防暑降溫費,具體發放時間各省市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制定,但不能少于國家規定時間段。
我國幅員遼闊,各省市的天氣情況差異很大,各地可以根據自身情況規定防暑降溫費,前提是以國家規定為依據。以北京為例:市內高溫作業為120元/月,室外高溫作業為180元/月,發放時間為每年的6-8月。
勞動者在35度以上的高溫環境下露天工作,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度以下。常見的工種為:建筑工人、公交車司機、環衛工人、高溫車間工人、室外活動推廣、戶外銷售人員等。
注意:防暑降溫費不是每個員工都有的,但是各企業也可自行規定如何發放,不低于國家標準即可。根據國家關于《最低工資》的規定,防暑降溫費不計入最低工資,就是說最低工資不包含防暑降溫費。因此,防暑降溫費不屬于工資部分,根據單位效益發放,單位無能力的,法律不要求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