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學申請書家長范本—轉學申請書家長范本轉入
日前,海口市教育局發布《關于做好2022年春季學期轉學工作的通知》,明確中小學、幼兒園春季轉學申請受理時間為1月15日至21日。以下三種情況符合轉學條件:
(一)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由于家庭住址跨鄉鎮遷移、監護人跨縣(市、區)工作調動或因身體、心理等特殊原因不能在原學校繼續就讀的,可以申請辦理轉學。
(二)普通高中學生由于家庭住址跨市縣遷移、監護人跨市縣工作調動或因身體、心理等特殊原因不能在原學校繼續就讀的,可以申請辦理轉學。省內轉學的,其中考成績必須達到擬轉入學校當屆統招錄取分數線。跨省轉學的,按與原就讀學校同類同級的原則,轉入法定監護人居住地附近的高中學校。
(三)幼兒園學生轉學條件參照義務教育階段學生轉學條件。
辦理轉學主要分為提出轉學申請、學校審核、教育主管部門核辦、轉出學校核辦、轉出學校主管部門核辦、通知學生入學幾個環節。申請人要持學生及監護人身份證、戶口本(或有效的居住證)、家庭住址變動或監護人工作變動等相關證明材料,填寫《海口市中小學生轉學申請表》,申請辦理轉學手續。
1月26日前,中小學幼兒園將按照轉學工作辦理流程,完成申請材料的審核和討論,把同意接收的名單上報上一級教育行政部門,同時將材料存檔備查。對符合轉學條件,但由于學位已滿無法辦理轉學的,由學校(園)進行登記,連同申請人提交的轉學材料一并上報上一級教育行政部門。對受學位限制無法轉學到片區學校就讀的家長,學校(園)要認真做好解釋說明,引導家長做好其他就學準備。
根據要求,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高層次人才子女、符合條件的消防救援人員子女、軍人子女按相關規定優先安排轉學入學。學生法定監護人為A、B類人才的,向省人才服務中心“一站式”服務窗口提出轉學申請。屬于C、D、E類人才的,向海口市行政服務中心教育窗口(聯系電話68526732)提出轉學入學申請,并按要求提供相關材料。申請人亦可按照就近就便原則,直接向住地劃片對應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或住地附近與原就讀學校同類同級的高中學校提出轉學申請。符合條件的軍人子女,可由家長通過部隊政治部門向海口警備區申請。隨遷的消防救援人員子女可由家長通過消防救援部門與市、區教育部門接洽。
同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轉學,同等條件下,優先統籌接收戶籍已由省外遷入海口市的學生及優先統籌接收片區內自有住房入住的學生。
海口市教育局要求,在辦理轉學工作中,各區教育局、各中小學幼兒園要結合人才引進、城鎮化等多種因素,科學合理統籌安排學位。嚴格控制班額,按照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原則上,幼兒園小班班額應控制在25人以內,中班班額應控制在30人以內,大班班額應控制在35人以內。小學班額應控制在45人以內,中學班額應控制在50人以內。要堅持“籍隨人走,人籍一致”的原則,嚴格規范學籍管理,避免出現空掛學籍現象。
來源:海南日報客戶端
記者:計思佳
值班主任:王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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