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寶貝成長教育;無錫升升教育和牛家班
2022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是我國首次就家庭教育進行專門立法,家庭教育從“家事”上升到“國事”。5月22日,無錫中院召開新聞發布會,向社會公布近年來無錫法院家庭教育指導工作狀況和典型案例。現代快報記者獲悉,兩年多來,全市兩級法院著力規范開展家庭教育指導工作,促進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責任,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率先健全家庭教育指導機制
為推動《家庭教育促進法》落地生根,2022年3月,無錫中院制定《關于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促進家庭教育指導工作的實施意見》,規定在審判中發現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依法履行監護職責或者履職不當、不力等情形,不利于促進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長的,依法責令其接受一定時間的家庭教育輔導,督促和引導其正確履行監護職責,并明確了家庭教育指導工作的基本原則、適用范圍、指導程序和實施辦法。
同年10月,無錫中院與市婦兒工委等8部門會簽《無錫市關于依法訓誡和責令未成年人監護人接受家庭教育指導實施辦法》。濱湖、江陰、宜興等法院積極對接有關部門,先后出臺了《關于促進轄區內涉少案件家庭教育指導工作的實施意見》《江陰市涉未案件家庭教育分級指導工作實施意見》《關于聯合開展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的實施方案》等規范性文件。
分級建立家庭教育指導機構
現代快報記者獲悉,全市兩級法院積極延伸審判職能,加強與公安、檢察、婦聯、民政、教育等職能部門的協作配合,建立完善家庭教育指導工作信息共享、資源共享、成果共享的聯動機制,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共同做好家庭教育工作。
2022年5月,無錫中院與市婦聯攜手成立家庭教育指導中心,形成協同育人的工作格局。截至目前,全市法院單獨或者聯合設立家庭教育指導中心、家庭教育指導站14家。
梁溪法院成立全省首家“少年家事糾紛調處中心”,專門設有家庭教育輔導室,法官與具有司法實踐經驗、心理健康、教育教學等專業知識的工作人員共同擔任家庭教育指導員,構建起多主體參與、多資源利用、多優勢集聚的工作格局。宜興法院成立“陽羨愛心港家庭教育指導服務中心”,并在張渚鎮、楓隱社區、紅塔小學設立3個服務站,形成“一中心三站”的多層級家庭教育指導服務體系。濱湖、錫山、新吳等法院組建了以法官、關工委“五老”成員為主的專業化家庭教育指導隊伍,惠山、江陰等法院引入了心理咨詢師、社工志愿者等專業社會力量共建家庭教育指導中心。
多元開展家庭教育指導工作
2022年1月12日,新吳法院針對監護人家庭教育的失職行為,發出全市首份《家庭教育令》。此后,全市法院相繼發出家庭教育指導令79份,開展家庭教育指導272次,涵蓋刑事、民事、執行等各類案件,實現指導服務范圍全覆蓋。
宜興法院根據家庭教育失當程度確定分級指導措施,制定個性化家庭教育指導方案,通過社會調查、家庭監護能力評估,對監護履行能力進行審查確認,分層次制發《家庭教育告知書》《家庭教育訓誡書》《家庭教育指導令》。
錫山、惠山等法院在審理涉及未成年子女的離婚案件中開展“關愛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積極引導雙方當事人依法履行對子女的監護職責。新吳法院在執行案件中發現被執行人田某不履行撫養子女義務支付撫養費,還故意造成其無財產可供執行的假象,遂對田某采取了拘留措施并予以訓誡,責令田某定期接受家庭教育指導,要求其多關注孩子的學習、生活及心理發展狀況。
濱湖法院指導遺棄案監護人切實承擔家庭教育主體責任,錫山法院引導“問題”丈夫重新構建和諧夫妻相處模式和親子關系,梁溪法院糾正外來務工人員疏于教育子女的思想與行為偏差,惠山法院助力實施違法犯罪的失足未成年人重返校園,實現了“三個效果”的統一。
持續優化家庭教育指導成效
在辦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過程中,全市法院始終堅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則,全方位提升家庭教育指導工作成效。
加強心理疏導,截至目前,共開展心理輔導156次(其中未成年被告人、被害人136次,監護人20次)。梁溪法院在省內首創心理咨詢師常駐法院的工作機制,針對矛盾易激化的涉及未成年人撫養糾紛等案件當事人開展家庭教育指導。
加強定期回訪,惠山法院對于再犯風險較高的未成年人或者在校學生,通過實地走訪、電話聯系等方式,與其監護人、學校、社區等進行回訪溝通,及時跟進了解相關動態。錫山法院對前期進行家庭教育指導的監護人及其子女進行回訪,關注未成年人的學習心理狀況和監護人的受教育效果。
濱湖法院通過電話家訪等方式動態掌握未成年人家庭情況,及時調整幫教內容和方式。惠山、江陰等法院分別向互聯網企業發送司法建議,要求規范聊天軟件,強化監管責任,為家庭教育樹立正確的網絡價值導向。
現代快報/現代+記者 朱鯨潤
(法院供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