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挖隱性腐敗!多地整治政商“旋轉門”
中新網北京7月15日電(李京統)近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了兩名中國證監會干部被處分的消息。其中,中國證監會原發行監管部副主任李筱強被開除黨籍,中國證監會原法律部副主任吳國舫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官方發布的通報中,兩人都被指是政商“旋轉門”腐敗的典型。李筱強從證監會離職后仍不知止,是政商“旋轉門”腐敗的典型;吳國舫從證監會離職后仍利用曾擔任職務職權形成的便利條件,繼續謀取所謂“投資機會”,是政商“旋轉門”腐敗的典型。
新型腐敗和隱性腐敗
公開簡歷顯示,兩個人都曾長期在中國證監會任職,后又離開中國證監會。
李筱強曾任中國證監會上海證監局副局長,中國證監會會計部副主任、發行部副主任等職,2018年1月離開證監會,轉任中國互聯網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
吳國舫2002年進入中國證監會工作,曾任證監會第一屆、二屆、三屆創業板發審委委員,證監會發行監管部審核三處處長、審核五處處長,2015年8月至2017年11月任證監會法律部副主任。
2017年底,吳國舫轉投證券公司工作,先后任銀河證券業務總監、國信證券副總裁等職務,2024年11月被查。
政商“旋轉門”通常指黨員公職人員離職或退休后“轉換角色”到企業或中介機構違規任職取酬。黨員公職人員離退后,其原有的職權在一定范圍、一定時期內還會產生影響或者發揮作用,其權力“余溫”往往存在利益交換的風險,甚至有些政商“旋轉門”異化為違紀違法犯罪行為的隱蔽外衣。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曾刊文介紹新型腐敗和隱性腐敗的特征和表現。據介紹,像政商“旋轉門”等腐敗類型往往涉及任職期間謀利、離職后“任職”“領薪”等諸多環節,還可能披上“人才引進”“專家顧問”“實際參與經營管理”等外衣,加上企業定薪機制差異大、薪資水平浮動也大,有的公司甚至是“一人一薪”,查處難度加大。
多地部署整治
離職退休并非離管。黨內規章、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對各類公職人員離崗后從業行為都有嚴格規范。《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零五條規定,離職或者退(離)休后違反有關規定接受原任職務管轄的地區和業務范圍內或者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企業和中介機構等單位的聘用,或者個人從事與原任職務管轄業務或者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營利活動,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留黨察看處分。
黨員領導干部離職或者退(離)休后違反有關規定擔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獨立董事、獨立監事等職務,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留黨察看處分。
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的《關于加強新時代離退休干部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在嚴明紀律規矩方面,明確提出離退休干部黨員特別是擔任過領導職務的干部黨員要嚴守有關紀律規矩,不得利用原職權或職務影響為自己和他人謀取利益。
二十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工作報告指出,堅決糾治政商“旋轉門”、“逃逸式辭職”問題,堅決清理風險隱患大的行業性、系統性、地域性腐敗。
面對這種新型且隱蔽的腐敗形式,多地采取針對性措施進行糾治。如,重慶采取大數據穿透式監督、“室組地”聯動查辦等方式,協同巡視巡察、審計等專業力量,切實加大發現、識別和查處力度;海南省海口市紀委監委對查處的新型腐敗和隱性腐敗案件進行梳理總結、逐項歸類分析,聚焦案件查辦過程中遇到的發現、取證、定性等難題,將表現形式、破解思路、證據標準等實踐經驗固化下來,通過發布工作提示、組織業務研討、舉辦業務課堂等形式,不斷提升類案識別查辦能力;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紀委監委加強與政法、稅務、市場監管等部門單位合作,在違規經商辦企業、違規投資入股和違規借貸的信息查詢、線索移送、案件辦理等方面加強溝通,建立協同聯動監督、監督成果共享、問題線索移送等機制;湖北省黃石市紀委監委聯動審計、稅務等行政職能部門,通過大數據比對、資金流向追蹤等手段,深挖案件背后隱藏的利益鏈條。(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