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能遙控器”能開小區門禁,咋辦?
“萬能遙控器”能開小區門禁,咋辦?
固定碼門禁形同虛設 建議升級滾動加密守護社區安全
民聲調查
多家網購平臺以“出入神器”“不繳費神器”為噱頭公開銷售“萬能遙控器”,聲稱可輕松破解小區、商場、停車場等場所的道閘和卷簾門。產品價格多在20元至200元之間,商家宣傳其能實現“停車自由”。部分產品簡介聲稱支持全頻率對拷電動門、道閘等遙控信號,用戶評論中也提及“省停車費”等用途。記者實測發現,部分“萬能遙控器”的確能打開小區和停車場的道閘。律師提醒說,互聯網平臺銷售這類萬能遙控器涉嫌犯罪。公眾對此類“萬能遙控器”應做到不購買、不使用。
“門”戶大開:“萬能鑰匙”網上熱賣
近日,記者調查發現,多家電商平臺以“出入神器”“不繳費神器”為噱頭,公然售賣“萬能遙控器”。商家稱其為“萬能鑰匙”,可輕松“破解”小區、醫院、商場、停車場等場所的道閘和卷簾門。
在一家電商平臺上,記者以“道閘遙控器”“萬能道閘鑰匙”等關鍵詞進行搜索,出現了大量相關產品。這些產品價格大多在20元到200元之間,商家聲稱無需配對信號,即可輕松打開各類停車場道閘、小區抬桿,實現“停車自由”“出入自由”。
在另一家電商平臺,記者以30元購得一款方格形、帶8個按鈕的遙控器,商家聲稱可對拷電動卷簾門、卷閘門、車庫門、道閘伸縮門遙控器、電動車電瓶鑰匙。
在一短視頻平臺,一款售價177.5元的產品宣稱能“輕松復制和解碼道閘、車庫門、卷簾門、電動門”。不少網友表示,使用該遙控器可以輕松出入小區車庫,達到“省錢”目的。值得關注的是,這些商品說明中均附有“僅限測試或鎖匠使用,不可用于違法用途,否則后果自負”的免責聲明,頗有欲蓋彌彰之嫌。
記者實測:部分產品未能打開道閘
記者實測發現,多數“萬能遙控器”在無信號匹配的情況下無法直接打開道閘。在越秀區某停車場,記者與保安同時按下開啟鍵,但手中的“神器”未能啟動道閘。按照商家提供的方法,記者在多個場地反復測試后,證實部分產品效果確有夸大。
記者隨后聯系了商家,商家表示,有些小區車庫和小區的閘門使用的信號加密等級比較高,所以一次性并不能打開,需要嘗試多次才能解碼。
商家透露,可以在道閘入口處和操作人員(如車庫保安)同時按下操作按鈕,以此來復制該道閘的信號。需要操作人拿著遙控器距離閘門4米左右,對準閘門按左邊第一個按鈕十秒,看是否可以打開閘門。若不能打開,需要對閘門信號波段進行解碼。具體操作要求距離閘門4米左右,按上升鍵進行解碼,每天操作兩次。記者按照該操作嘗試了三天,始終未能打開某停車場道閘。
另外一款遙控器帶天線,上面有8個數字按鍵。使用說明書顯示,當保安使用遙控器開門的時候,遙控器使用者進行信號復制,復制完畢后,就能控制這個門。
安全隱患:老舊門禁形同虛設
記者隨后帶著從網上購買的“萬能遙控器”來到番禺區某小區。在向小區保安表明身份后,記者和保安同時按下小區道閘打開按鈕,信號復制完畢后,記者按下隨身攜帶的“萬能遙控器”的第一個按鈕,小區門口道閘被打開。該小區保安震驚地表示:“這也太不安全了,有人偷偷開門,我們根本不會發現。”該保安表示,小區的道閘已經使用了很多年,將盡快升級門禁系統。
在海珠區某小區,保安隊長譚先生用自帶的遙控器打開或關閉電動門的瞬間,記者同時打開“萬能電子鑰匙”收集信息。隨后,記者利用收集的信息,再次成功遙控電動門。
在隨后的測試中,在南沙區某商鋪門口老板按下卷簾門按鈕時,記者按下按鈕進行信號復制。隨后,在老板的注視下,記者用手中的遙控器輕松打開商鋪的卷簾門。商鋪老板后怕地說:“看來得在卷簾門里面再加一道鐵鎖。”
技術漏洞:固定碼技術有隱患
廣州某安防設備有限公司負責人馬斌指出,目前,許多場所采用無線射頻中的固定碼技術,通過發送固定ID和按鍵碼數字實現開門。固定碼遙控器采用單向明文廣播方式,傳輸特定頻段的無線電信號,設備通常不驗證信號來源,并采用固定碼方式對信號編碼。由于數據以明文存儲,安全性極低。“萬能遙控器”就是通過信號,直接克隆卡片信息進行破解。一旦被復制,原門禁系統形同虛設。
原廣東省鎖業協會理事朱杰山表示,傳統固定碼技術相當于給道閘配了一把可隨意復制的鑰匙。避免信號被攔截的最簡單的方式,就是將固定信號更改為滾動式信號。滾動式信號在每次觸發開鎖時產生的數字不同。即便有人截取其中一組數字,也無法在下一次開鎖時使用。
法律警示:銷售使用均涉嫌違法
網絡平臺公開銷售“萬能遙控器”是否構成違法?廣東法海律師事務所主任唐紅炬指出,該類設備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條明令禁止的“專門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工具”,其生產、銷售行為本身已涉嫌刑事犯罪。商家在平臺公開售賣,甚至通過直播演示使用方法,已涉嫌構成“傳授犯罪方法罪”。平臺方未盡到審核與監管義務,也需承擔相應責任。
唐紅炬進一步強調,商家在銷售頁面標注“勿用于違法破解”等所謂免責聲明,恰恰表明其對產品的違法用途具有認知,更容易被司法機構認定為“明知故犯”,從而加重刑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條,銷售方可能構成“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程序、工具罪”,可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購買者而言,若將“萬能遙控器”用于逃避停車費、物業費等,一旦數額達到盜竊罪立案標準,也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治理建議:多方合力筑牢安全防線
針對這一安全隱患,專家建議:
物業單位應盡快排查并升級門禁系統。
監管部門需加大對違規銷售行為的打擊力度。
電商平臺要切實履行監管責任,下架相關產品。
公眾應提高警惕,自覺抵制此類安全隱患產品。
廣州日報全媒體記者肖歡歡 實習生王淑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