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一執法車無牌執法 管人的自身不正帶了壞頭
近日,云南本地微博網友爆料稱,曲靖市一輛綜合執法車無牌上路執法。對此,曲靖市麒麟區出租車汽車管理辦公室發布通報回應稱,拆除車牌是因為該車一直以來執行特殊任務“打擊非法營運”,為避免黑車打擊報復以及逃避稽查,防止反跟蹤。
車牌照是機動車合法身份。無牌上路,當屬違法,出租車公司這個道理是懂的。執法車上路“打擊非法營運“,打鐵就要自身硬,自己的坐騎都不行,本是寸步難行。防止反跟蹤,理由再正當,難以洗白非法執法車。
出租公司執法車無牌上路,本應由戶外公安交巡警監督查處。恰恰相反,是由民間博主發現,報料給新聞媒體。這就引伸出另一個問題,大凡警察、巡警、交管執法機關,不在少數地養成惡習,都愛無牌上路,見怪不怪。管人的自身不正,帶了壞頭,管人就沒有了底氣。
機動車掛牌上路,是公路交通法規明文規定。維護掛牌上路,執法機關為人師表。把公權化成私權,隨意踐踏。自身不正,何以服人?我們的查處權設置,往往是老子查兒子,多是護犢子。民間話語權,聲音微弱,人微言輕,不了了之。
只有知法犯法,罪加一等。而且,罰沒由個人買單,記上個人信用黑名單,追究主管者,才會有療效。抱的兒子當的兵,公家掏米,不痛不癢,只會外甥打燈籠——照舅(舊)。再者,無牌車執法,社會被查處者,可以舉報、抵制,老鼠過街人人喊打,“無牌執法”就無藏身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