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相禮陪母親散步。 成都商報 圖
妥協
妻子以死相逼不與婆婆同住
他只好妥協:答應送母回家
現年50歲的劉相禮,是西昌市興勝鄉人。1985年,他從會理縣來到興勝鄉做了上門女婿。婚后,他非常勤奮,他外出當水電工,省吃儉用,除了家里的開銷,掙的錢都存了起來。2004年,他花12萬元在村里修起了一棟小洋樓。房子修好了,全家人都很興奮,劉相禮卻高興不起來。因為他得知住在二哥家的母親生活得不太好,他很想把母親接來同住。于是,他多次向妻子趙宗翠提出這個想法,都遭到拒絕。
2007年春節,劉相禮把母親龔興珍接到家中過年,但只住了一周多,母親就提出要回老家。“母親心直口快,她(妻子)也比較強勢,兩人經常吵架。”
在母親龔興珍的觀念中,自己作為長輩具有絕對的主持“家政”的權威,因此,兒子家里大小事,她都要管。而在媳婦趙宗翠看來,婆媳平等,加上婆婆是一個外來人,不應干涉家政。
劉相禮心里也清楚,婆媳矛盾是“千古難題”,問題沒那么簡單。“婆媳兩人生活在不同的時代背景和家庭背景下,雙方的價值觀念、生活方式、個性習慣都不同,相處難免有一些隔閡。”為了讓母親多住些時日,劉相禮只得兩頭勸,一邊勸母親安享晚年少管家事,一邊開解妻子多理解老人。
然而,讓他萬萬沒想到的是,有一天,妻子和母親吵得不可開交。妻子一氣之下,喝下一瓶白酒,倒在客廳,借著酒勁嚷起來:“你要是把你媽接來我家長住,我就死給你看!” 妻子隨后不省人事,幸好及時送醫,才被搶救過來,“她從沒喝過酒,全家人都被嚇慘了。”
事情發展到這一步,劉相禮只好向妥協,答應把母親送回會理老家。但他心里依然郁結難解:“兒子修好了房子,老母親卻不能住,你說好笑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