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璇被訴名譽侵權 讓我們看看事件的真相到底是什么?
人民網北京8月2日電 演員葉璇因通過新浪微博轉發一篇題為《葉璇挺身告騙子 法院判勝訴》的文章,被演員田振威(藝名田牧宸)訴至法院。田振威認為文章內容與事實嚴重不符,詆毀其名譽,而葉璇作為知情方不僅未澄清且轉發并加以負面評論構成名譽侵權。一審法院判決支持了田振威的訴請,葉璇不服,上訴至北京一中院。今天上午該院開庭審理了這起名譽權糾紛上訴案。
田振威、葉璇二人均曾為電視劇《搜索連》的演員。2015年1月,田振威曾向葉璇借款60萬元,借條中載明借款目的為“田振威購車”。后田振威購買了一部德國保時捷凱宴越野客車。按照約定,田振威從2015年2月至7月每月還款5000元,共還款3萬元。2015年5月,葉璇起訴田振威要求返還借款,后雙方達成調解。
2015年8月,新浪網“新浪娛樂”版面發布了一篇名為《葉璇挺身告騙子法院判勝訴 追回被騙款項》的文章。大概內容為:田振威在與葉璇拍戲期間以為母親治病為由向葉璇借錢,葉璇無息借貸了60萬給田,后葉璇得知其利用借款吃喝玩樂,并多次謊稱為母治病向他人借錢,故訴至法院,追回了騙款。之后,葉璇在其個人新浪微博中轉發了上述報道,并附加評論內容:“金剛怒目,菩薩低眉,皆是慈悲。謝謝您的忠告,我不害怕,我會小心保護自己。惡的面前,怕是沒有用的,維護眾人的權益不再被欺騙傷害,舍我其誰?如果我有損傷,大家知道是誰干的。”2015年10月21日,新浪公司刪除了上述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