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拋尸案-2020西安碎尸案
1972年7月23日早晨6時左右,西安市公安局治安處接到新城分局刑偵科的報案:在東郊的長纓路發現一具農婦打扮的無名女尸,新城分局刑偵科已經出警前往現場,需要市局的支援。隨即,市局治安處刑偵大隊的偵查、技術人員趕赴現場——
女尸呈俯臥狀躺在長纓路路邊,頭部、脊背、右腿下半部分別壓著四塊水泥預制板。在搬開水泥預制板后,發現女尸衣著整齊,頸部被一條雙股棉織品草帽帶緊緊勒住,口、鼻被泥土覆蓋,體溫尚存。死者的衣服口袋里發現了一些零星物品和一封書信,法醫在死者的下體內提取到了新鮮的男性,證明死者在死前和他人有過性行為。尸檢結果表明,死者年齡約在20至25歲之間,直接死因系被人為勒頸導致的機械性窒息,死亡時間約在7月23日凌晨3時左右。
老照片,進行現場勘查的民警
現場沒有發現任何搏斗的痕跡,死者應該是在毫無防備的情況下被熟人勒頸部勒死的。整個現場只提取到了幾枚清晰的鞋印,但一時間無法找到其來源。唯一有價值的就是死者衣服口袋里發現的書信了。
根據書信的內容判斷,死者可能名叫“黃元秀”,家住四川省射洪縣新漆公社四大隊七小隊,信的內容是要黃元秀去山西絳縣去探親,寄信人是黃元秀的丈夫杜其升,寄出地址是絳縣702信箱17分箱(一看就是某保密單位)。
經聯系射洪縣新漆公社得知:黃元秀確有其人,此女時年23歲,貧農出身,7月19日攜帶一只包裹只身離家,由射洪汽車站乘坐長途汽車前往綿陽,并在綿陽搭乘旅客列車前往山西絳縣探望其丈夫——某保密單位保密員杜其升。經聯系絳縣某保密單位證實,杜其升的確收到過來自其四川老家的電報,稱其愛人將在近幾天來山西。
老照片 收獲糧食的生產隊女社員
經詢問射洪縣方面黃元秀離家時的穿著和打扮,最終證實死者就是新漆公社四大隊七小隊女社員黃元秀,接下來要搞明白的是,接到丈夫探親信的黃元秀為何會在從四川前往山西的途中被熟人殺害在西安。
西安警方對黃元秀身上發現的這封信件進行仔細審查,認定這封信是杜其升寫給黃元秀的行程指示信,主要內容有兩點:其一是告訴黃元秀西安的社會秩序相當混亂,可能會有性命之憂(在信中一共列舉了四種被“壞人”殺掉的可能性),并告誡黃元秀“一定要提高警惕”。其二是指定黃元秀從離家到山西的日期,什么時候到達什么地點都詳細列出,并反復強調“一定要按照我給你定的時間行動”、“要看著信里面的時間走”、“如果不行,就暫時不要來,以后再安排”。
按照信的內容,警方得出兩條結論:
其一、黃元秀只身一人出門,又有丈夫的反復告誡,因此在經過西安的時候被生人騙至郊外殺害的可能性不大,所以此案一定是熟人作案。
其二、按照信中規定的時間行程推算來看,黃元秀應該在7月22日乘坐旅客列車到達西安火車站,擬在7月23日轉乘前往山西的旅客列車,這與她遇害的時間大致吻合。
70年代的西安火車站站房
上述兩點說明:黃元秀的死和這封信有直接關系,其丈夫杜其升應該作為重點嫌疑對象。于是,西安市公安局治安處立即派出兩個偵破小組,一個前往杜其升所在的山西絳縣,另一個前往黃元秀的老家四川射洪縣進行調查。
前往射洪縣的小組經過徹夜的行車于7月24日8時30分抵達射洪縣,在射洪縣公安局的協助下找到了黃元秀的老家——新漆公社四大隊七小隊,組織群眾辨認尸體照片,再度確認死者就是黃元秀,并組織群眾對從黃元秀身上發現的信件進行辨認,群眾一致確定信就是黃元秀的丈夫杜其升親筆所寫。
同時還了解到:杜其升和黃元秀是姨表兄妹的關系,兩人的母親是親姐妹,兩人的父親是連襟。兩人算是青梅竹馬兩小無猜玩大的,兩家家長見狀就起了結親的想法,好來個親上加親。為此黃元秀是一百個愿意,但當時已經入伍當兵的杜其升并不愿意,但最終在杜家長輩的勸(威)說(脅)和親爹的幾頓“家法”后也同意了這門親事,兩人于1969年結婚,婚后感情一般,聚少離多,是個人都看得出來杜其升其實根本就不喜歡黃元秀,1971年后杜其升幾次三番提出離婚,但都被黃元秀堅決拒絕,為此還鬧到了杜其升單位的黨委,事情鬧得很大——此后杜其升不再提離婚的事,但此后也以工作性質為由不再回老家,每次都要求黃元秀自己跑去侯馬去看他。
前往絳縣的小組于7月24日6時抵達絳縣,在絳縣公安局的協助下找到了杜其升所在的702信箱17分箱某保密單位。根據該保密單位黨委的介紹:杜其升是1971年2月由部隊轉業分配來的,此人在侯馬市學習汽車駕駛期間和三八旅社女服務員李寶香勾搭成奸,因喜新厭舊而要求和妻子黃元秀離婚。被某保密單位黨委得知后,由黨委書記親自出面代表黨委對杜其升進行嚴厲批評并處以黨內警告處分,杜其升表示不再想和黃元秀離婚,并承諾和李寶香斷絕來往。
70年代旅社服務員裝束
7月21日上午,杜其升向單位請假,說妻子黃元秀要來絳縣探親,要去侯馬接人(因為保密單位不準家屬上門探親,所以但凡有家屬來都選在侯馬見面)。準假后杜其升在當天下午離開單位,于7月23日18時獨自返回單位銷假。
在得知黃元秀已死、杜其升是重要嫌疑人后,某保密單位黨委高度重視,一面派出保衛人員對杜其升進行控制,同時另派保衛人員跟著偵查員一起驅車前往侯馬市,在侯馬市公安局的協助下調查杜其升7月21日下午至7月23日18時之前的行蹤。
很快在侯馬市查實:杜其升于7月21日晚20時入住侯馬市的三八旅社,7月22日15時外出后去向不明,可是在三八旅社7月22日午后的住宿登記表上發現杜其升的登記記錄,這引起了偵查員的懷疑。
老照片 70年代的國營旅社門臉
曾在7月22日午后在登記臺當班的三八旅社服務員回憶:這間房間并不是杜其升登記的,而是杜其升的姘頭李寶香以杜其升的名義登記的,而且還付了款。而且過去杜其升每次來侯馬必然入住三八旅社,且因為有李寶香的關系都是白吃白住,從沒有登記付款一說,搞得其他的住客都很有意見。為此旅社負責人曾專門找李寶香談話,要求她“注意影響”,可是李寶香一貫我行我素,根本當做耳旁風。
而且一個細節引起了偵查員的注意:7月21日晚上杜其升來旅社的入住的時候“照例”一沒登記二沒付款,而李寶香為何要在7月22日晚明明杜其升沒有來入住的情況下要為杜其升登記一間房間并給他付了住宿款呢?同時7月22日和7月23日負責打掃客房的服務員證實:這間由李寶香代杜其升登記的客房在7月22日晚并沒有人來入住,一直空著。
因此,偵查員認為李寶香身上的嫌疑很大,于是布置人手對李寶香的行動進行監視控制。同時打電話回絳縣,要求某保密單位保衛部門對杜其升的宿舍進行搜查。
經過對杜其升宿舍的搜查,結果搜出一張7月20日從射洪至綿陽的長途汽車票,一張7月21日從綿陽至西安的旅客列車硬座車票,四張7月22日、7月23日、7月24日往返西安和侯馬的旅客列車硬座車票。此外還在宿舍里搜出杜其升經常穿的一雙皮鞋,發現其鞋底花紋和現場獲取的鞋印花紋相似,于是偵查員們拿出現場拍攝的鞋印照片和這雙皮鞋的鞋底進行對比,發現其鞋底結構和磨損程度都和作案現場提取到的鞋印痕跡完全相同。
據此,偵查員在某保密單位的保衛部門辦公室對杜其升進行審查,結果審查一開始的時候杜其升就要求去撒尿,結果在廁所順手將一個小紙團扔進了茅坑,被陪同其前去廁所的偵查員當場發現,將紙團從茅坑中取出一看,正是黃元秀在7月20日從射洪縣發來的要來探親的電報。
此時,杜其升的心理防線全面崩潰,交代了自己殺害黃元秀的犯罪事實:
杜其升和黃元秀是姨表兄妹,是在雙方家長做主之下強行撮合的“封建婚姻”,雖然黃元秀勤勞質樸,人緣相當不錯??墒窃诓筷犂镆娏耸烂娴亩牌渖齾s嫌棄自己這個表妹是個“土豆兒”,心中對她極為厭棄。尤其是杜其升和李寶香勾搭成奸后就幾次三番向黃元秀提出離婚,但都被黃元秀堅決拒絕,杜其升為此還被某保密單位黨委處分和訓斥。
另一邊,已經連續為杜其升墮胎三次的李寶香向杜其升下了“哀的美敦書”,逼迫杜其升盡快處理掉與黃元秀的婚姻,然后和她結婚。于是,杜其升和李寶香為了達到結婚的目的,從1972年6月開始密害黃元秀。最后決定由杜其升騙李寶香來山西,在半道的西安將她殺掉。
7月22日下午15時,杜其升離開侯馬,乘坐當天的旅客列車前往西安與黃元秀匯合,然后兩人行至東郊長纓路時,杜其升提出來一發“野炮”,已經很久沒有過“夫妻生活”的黃元秀鬼使神差的答應了——
“親親抱抱舉高高”之后,杜其升趁黃元秀整理衣服的時候突然用草帽帶勒住黃元秀的脖子,將她活活勒死,隨后將黃元秀尸體身上的錢財、車票等物品拿走,唯獨忘記了那封信。然后杜其升用現場堆放的預制板取下四塊分別壓在黃元秀尸體的頭部、背部和腿部。做完這一切后他拿著黃元秀的包裹離開現場,乘坐7月23日的火車返回侯馬,將黃元秀的包裹交給李寶香后從侯馬返回絳縣銷假。
與此同時,李寶香在侯馬被控制,并很快交代了自己的罪行。
在杜其升7月22日離開侯馬后,當天晚上她特意在三八旅社以杜其升的名義登記了一間客房并付了住宿款,以造成杜其升7月22日在侯馬住宿的假象,掩人耳目。7月23日杜其升返回絳縣后,她又將杜其升給她處理的黃元秀的包裹丟進了三八旅社的井里以滅跡。在她的指認下,偵查員從井中起出了黃元秀的包裹,經黃元秀家人的辨認,包裹里的東西就是黃元秀離開射洪縣老家時所帶的物品。
至此,本案歷經44個小時的偵辦真相大白,杜其升因故意罪被判處死刑并被槍決,李寶香因為故意罪(協同)和包庇罪被判處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