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第二十次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最高法院院長會議在杭州舉行。中國最高法供圖
上合組織成員國最高法院院長會議是上合組織框架下各成員國司法交流合作的重要平臺。2006年9月,首次上合組織成員國最高法院院長會議在上海召開,標志著上合組織成員國最高法院院長會議機制正式建立。
“在中國和俄羅斯最高法院倡議下,首次上合組織成員國最高法院院長會議在上海舉辦,此后這一機制取得了長足進步。”哈薩克斯坦共和國最高法院院長阿斯蘭別克·梅爾哈利耶夫說,此舉“以其獨特方式對上合組織現有合作機制進行了重要補充”。
“我們可以自信地說,上合組織成員國最高法院院長會議已經成為極具權威性的國際交流平臺。在此平臺上,各國代表都能在相互信任與尊重的氛圍中,就完善司法制度的先進經驗進行深入溝通與交流。”俄羅斯聯邦最高法院院長伊琳娜·波德諾索娃說。
2024年5月,第十九次上合組織成員國最高法院院長會議在烏茲別克斯坦塔什干舉行。在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最高法院院長巴赫季亞爾·伊斯拉莫夫看來,上合組織框架內各國最高法院長期合作“與團結一致、共同的價值觀和傳統緊密相連”。他指出,在當前復雜環境下,弘揚“上海精神”,保持并進一步擴大在維護網絡安全、司法領域人工智能應用、拓展調解機制作用范圍等方面的司法協作顯得至關重要。
吉爾吉斯共和國最高法院院長梅德別克·薩特耶夫也認為,全球挑戰日益加劇,上合組織框架內司法機構開展緊密合作日趨重要。面對確保高效司法、司法流程數字化轉型等新的任務,“凝心聚力和交流最佳實踐有助于鞏固我們的司法系統并造福各國民眾”。
本次上合組織成員國最高法院院長會議以“弘揚‘上海精神’ 共建與時俱進的司法合作平臺”為主題,設有“網絡安全司法治理”“人工智能司法應用”“發揮司法在矛盾糾紛預防化解中的作用”“未成年人司法保護”“打擊暴恐犯罪”等議題。會議期間,中華人民共和國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張軍在會見與會各國代表團時表示,希望以此次會議為契機,同與會各國法院一道,繼續弘揚“上海精神”,深化司法領域務實合作,助力地區繁榮穩定發展,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
“本次會議主題可謂恰逢其時、意義重大。”上海合作組織副秘書長圖爾蘇諾夫·巴蒂爾·埃爾基諾維奇說,盡管上合組織成員國法律體系各不相同,但“我們始終秉持共同的目標,即維護地區的和平、穩定與繁榮”,會議將為加強成員國之間的司法合作作出重要貢獻。
白俄羅斯已正式成為上合組織成員國。白俄羅斯共和國最高法院院長瓦連金·蘇卡洛表示,定期開展司法經驗交流將對各國司法制度發展產生積極影響,白俄羅斯方面也將繼續為上合組織繁榮發展作出新的貢獻。
展望下一步在司法領域開展協調與合作,伊朗伊斯蘭共和國司法總監古拉姆侯賽因·莫赫森尼·埃杰伊建議建立打擊販毒、恐怖主義和網絡犯罪的聯合機制,并通過建立“上海合作組織國際仲裁中心”推動處理經濟糾紛。他說,可以通過舉辦司法系統數字化轉型年度會議,以及為法官搭建信息技術領域在線培訓平臺,助力各方利用現代技術提高訴訟效率。
巴基斯坦伊斯蘭共和國首席大法官葉海亞·阿夫里迪建議,聚焦司法服務中的技術與數字化、司法能力建設、協調法律標準等關鍵領域,打造強大的司法合作平臺。他還強調要提升司法合作以確保法律解釋的一致性,減少訴訟的不確定性,進一步增強投資者的信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