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地方政府的激勵與約束機制 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
面對當前中國經濟發展的新階段、新環境和新變化,如何暢通國民經濟循環,發揮國內超大規模市場優勢,發掘新的經濟增長點,提升潛在經濟增長率,是我國實現高質量經濟發展的一項重要戰略任務。
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是當前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內在要求和重要戰略舉措,需破除地方保護主義和地區壁壘,進一步完善地方政府的激勵與約束機制,按照新發展理念的要求,引導、規范地方政府發展經濟的行為,加強產權保護,建立健全統一的市場準入制度,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
第一,以新發展理念引領績效觀,構建新時代績效考核指標體系,將維護公平競爭秩序和建設統一大市場的成果作為地方干部績效的重要考核內容。地方政府應研究制訂針對高質量發展、體現新發展理念的科學評估方案和績效指標體系,給予高質量發展的成果更高的考核權重。以此為契機,逐步將建設和維護高效規范、公平競爭的統一大市場的成果納入地方干部考核體系之中。
與此同時,可以借鑒歐盟通過“單一市場記分牌”促進成員國參與單一市場建設的經驗,設計具有中國特色、符合中國國情的“統一大市場記分牌”,通過系統化和科學合理的指標體系,跟蹤、監測和考核各地維護公平競爭和統一大市場的建設成效,每年公布各地“統一大市場記分牌”排名,鼓勵地方政府做公平競爭的維護者,不斷改善營商環境和推動區域高質量發展。
第二,抓住推進新一輪財稅改革的契機,重新劃分中央和地方事權。分稅制改革以來,地方政府長期面臨事權與財力不匹配的局面。近年來隨著房市低迷以及房地產行業轉型,地方政府的財政壓力越來越大。新一輪財稅改革應該進一步完善中央和地方財政關系,重新劃分中央和地方事權和支出責任,增強地方政府的自主財力,提升市縣財力與事權相匹配程度,適當增加中央政府在公共服務領域的支出責任,加大對一些經濟欠發達地區的轉移支付力度,以緩解地方政府尤其是中西部地區地方政府的財政負擔,進而減弱地方政府出臺財政獎補和稅收優惠等歧視性政策的壓力。
第三,全面落實市場準入的負面清單制度,進一步完善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有效防范行政壟斷、地方保護主義和市場分割現象。首先,進一步厘清政府與市場邊界,健全市場活動負面清單制度,減少地方政府對經濟活動的直接干預。應該以健全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為抓手,建立市場準入效能評估工作機制,根據市場最新發展、動態調整負面清單目錄;深化“放管服”改革,參照世界銀行營商環境新評價體系,持續提高行政主體的服務水平和管理效能,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和國際化的營商環境。
其次,進一步完善公平審查制度,突出競爭政策的基礎性地位,建立明確的常態化的公平競爭審查的工作機制,完善自我審查、第三方評估、跨地區公平競爭狀況互評等多元公平競爭審查體系,探索建立公平競爭審查工作成效的評價標準,實現從公平審查、形式合法向具體成效轉變;進一步強化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實施的剛性約束,加大對行政性壟斷的處罰力度;建立跨部門、跨行政區的公平競爭審查信息共享機制,推動跨區域公平競爭審查的協同合作,加快推進公平競爭制度與產權保護制度、市場準入制度、社會信用制度的協同發力,創新聯合監管模式和跨部門協同監管,強化監管執法的聯動性。
第四,通過組織和機制創新,大力推進區域經濟一體化,強化區域經濟協同發展和公平競爭審查的協同聯動。通過建立強有力的區域協調機構、區域一體化規劃和相關治理規則,打破地區之間的行政壁壘,促使地方政府自愿加入到資源配置效率更高的區域合作格局,實現區域內商品要素的自由流動和基礎設施的互聯互通。
借鑒已有的地區一體化戰略的成功經驗,創新區域一體化治理機制,以都市圈、城市群為紐帶,將更多的城市納入到區域一體化的進程之中,尤其要發揮黨的領導和黨的組織建設的引領作用。近年來長三角G60科創走廊通過“產業集群黨建”的組織創新,推動九城市共同簽訂《G60科創走廊黨建共建框架協議》,建立黨建共建合作機制,有效引領了G60科技創新走廊4個省份、9個城市在培育高新技術產業上的協同治理。以黨建為抓手推動區域和產業協同發展,破除行政和地區壁壘是一項重要的制度創新實踐,值得研究總結。
第五,發揮數字經濟破除地方保護和市場分割的天然優勢,加快建設數據要素規則和制度的全國統一大市場。縱觀各地數據管理立法,更多考慮本地區的經濟利益,尚未形成統一、規范的數據交易規則,在數據確權、數據流動、隱私保護等方面尚未形成全國統一的規則制度和監管規范,容易形成公共數據的地方保護、地區分割和行政壟斷,重蹈實體經濟的地方保護主義做法。在加快數字基礎設施互聯互通的過程中,加強國家有關部委與地方政府在促進公平競爭、建設統一大市場方面的戰略合作,加強競爭監管和法治監管,將公平競爭原則引入公共數據管理,保障各類經營者使用公共數據的合法權益。鼓勵提供基于物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的專業化服務,推動區域政務數據開放共享,深化重點領域大數據應用,比如社會保障領域信息一體化建設、加強環境治理數據信息共享等。(《中國新聞》報 作者周黎安系全國政協委員,北京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部主任;劉藍予系北京大學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院助理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