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賣檔口用AI營造“網紅門面” 技術不能成非法牟利工具
“AI假象”帶不來流量
近日,關于外賣檔口利用AI技術包裝出“精品堂食店”的消息引發關注。有人特意去探店,發現實地場景與宣傳圖片大相徑庭。真相曝光后,相關商家受到廣泛批評,很多消費者表示,再也不會點這家飯店的餐食。可見,用AI技術營造“網紅門面”的假象,既成不了網紅,也帶不來流量。
隨著技術發展,AI生成內容日益逼真,如果被誤用、濫用或惡意使用,會帶來很大安全風險。有網友吐槽“現在看張圖還要琢磨真偽”,也有網友認為“惡意使用AI會成為虛假宣傳幫兇”。這些聲音傳遞出公眾對技術濫用的擔憂。
在商業推廣中,利用技術手段包裝產品和服務無可厚非,但前提是合法合規。一是內容應真實、合法,不得含有虛假、欺騙和誤導消費者的信息,必須如實反映商品或服務的實際情況;二是商家應清楚、明白地對商品或服務的質量、價格等作出詳細標識。對于平臺店鋪使用AI生成內容,必須嚴格遵循《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內容標識辦法》的規定,對AI生成的文本、音頻、圖片、視頻等內容需添加顯式和隱式標識。這些標識還不能隨意添加,其字號大小、節奏快慢、時長等均須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
如果商業推廣越過合規紅線,濫用AI生成內容,就可能侵犯消費者知情權,甚至構成消費欺詐。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悉他們購買、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務真實情況的權利。從某種程度上說,商家使用AI生成內容如果與實際情況不符,即便一時吸引來了顧客,也難以長久發展。
技術應當向善,不能成為非法牟利的工具。近年來,關于如何規范人工智能技術應用,已有相關司法裁判明晰規則、厘清邊界。例如,在全國首例“AI陪伴案”中,北京互聯網法院明確,未經許可利用AI技術擅自創設、使用自然人虛擬形象,構成對自然人姓名權、肖像權等人格權的侵害。這表明,無論科學技術如何發展,對于人的基本權利的保護始終是底線。
當下,亟需進一步規范AI生成內容在商業活動中的使用。一方面,商家要誠信經營,切實滿足消費者的知情權,用技術提升產品或服務的質量。若使用AI生成內容裝點門面,也應主動按規定作出標識,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另一方面,平臺應加強監管,督促撤換不真實或不符合要求的圖片,善用客戶評價機制,履行好“把關人”責任。有關部門需完善與技術發展相適應的監管方式,制定符合實際的監管規則或指引,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倡導誠信經營,共同營造良好商業環境。
下次,再看到平臺上光鮮亮麗的“精品堂食店”“網紅門店”時,建議您不妨多留一個心眼,仔細辨別、理性判斷,別被“AI假象”輕易蒙蔽雙眼。(李萬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