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空調回收價格一覽表(舊空調回收注意事項)
在平凡的日常里,我們常會遇到那些騎著三輪車回收舊電器的工人,他們成了舊電器的再生使者。然而,上海某日的一起慘案卻讓人們陷入深深的思考:
那是2020年7月,朱先生正在打理舊家,準備遷往新居,突然間,一聲叫喊劃破了寧靜:“回收——舊彩電——洗衣機——空調——”。他迅速開窗,叫來了師傅,準備將家中的舊電視售出。沒多久,一位魁梧的師傅老羅出現了,轉眼間就把電視包好搬下樓,交易一成。可就在交易完成后,朱先生卻突然將老羅攔住,引他走向對門。
對門,是朱先生多年的老友委托照看的房屋。這位老友已遷居他處多年未歸,他將對門房委托給了朱先生。朱先生突然想起這位老友家里還有一臺舊空調,便與朋友取得聯系,讓老羅前去拆卸。
老羅手握扳手和螺絲刀,順著窗臺攀爬而出。十分鐘過去,卻依然未見動靜。朱先生稍顯不耐,決定先出去抽根煙。然而,就在那一根煙的時間里,事情卻發生了變故。朱先生突然聽到了一聲沉悶的撞擊聲,接著是老羅的慘叫。他匆忙沖回房內,卻見窗戶還開著,而老羅已不見了蹤影,只留下一片血的海洋。他緊急撥打了急救電話,然而老羅的傷勢過于嚴重,最終離世。
隨著事故的發生,老羅的家人陷入了深深的悲痛之中。在家里,老羅是唯一的勞動者,現在他離世了,家里的老人和孩子如何生活?了解了事情經過后,家人認為朱先生明知老羅缺乏高處作業資質,卻仍雇傭了他,并未盡到提醒和提供專業工具的責任。家人的律師則主張,空調屬于朱先生好友的財產,賣方實際應當是好友,因此好友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于是,家人將朱先生和好友一并告上了法庭,索賠200萬元。然而,家人的主張是否合理呢?他們的訴求最終能否得以實現呢?
首先,我們需明了老羅墜樓的根本原因在于他缺乏高處作業的資質,也未配備任何防護工具。根據《勞動法》第五十五條的規定,從事特種作業的勞動者必須取得特種作業資格,而高處作業也被納入特種作業范疇之一。老羅沒有取得相應的專業技術資格,也未在作業時配備安全帽、牽引繩等防護工具,這是違法行為。作為一個完全具備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老羅必須為自己的違法行為承擔責任,這是導致事故的主要原因。
其次,我們來看朱先生與好友的關系。家人的律師認為,好友在這里扮演了代理人的角色。根據《民法通則》第六十三條,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實施民事法律行為,被代理人對此負有責任。然而,這里的情況更像是一種非民事法律行為,更像是出于情感而進行的委托。朱先生與好友間并無資金交易,只是情感上的托付,所以不能簡單將其視為代理關系。
朱先生在此案中扮演著怎樣的角色呢?雇主在雇傭工人時需要對其相關資質進行審查,就如同雇傭私人家庭醫生前需查看其執業資格證一樣。朱先生在雇傭老羅拆卸空調前,應該先查看他的高處作業相關資質,但他未曾這樣做,這是明顯的疏忽和過失。
其次,按照行業習慣,老羅本應自備防護工具。然而,若他未能如此,朱先生就有義務提醒他準備好這些工具。如果老羅沒有準備好,朱先生應責令其停止工作,直至他做好了充分準備。然而朱先生不僅容許了老羅進行危險作業,而且在工作期間還外出抽煙,甚至未在旁看護,這是明顯的
疏忽大意。朱先生辯稱他在事發前口頭警告過老羅,然而這一說法缺乏證據支持,不能成為推卸責任的理由。
最終,法院做出了裁決:老羅對事故承擔了主要責任,朱先生也需承擔次要責任,并賠償家屬20萬元。這一裁決或許讓有些人為老羅感到惋惜,因為在我國社會中,像老羅這樣在高處作業卻沒有防護工具的情況屢見不鮮,幾乎已成為一種習慣。然而正是這種習慣,導致了施工行業中不規范、違法操作的頻繁發生。
高處作業的潛在危險始終存在,若我們對此漠視不聞,回收人員也對自身的生命安全掉以輕心,必將會導致更多類似慘劇的發生。因此,在日常生活中,若再遇到回收空調的情況,我們應當雇傭專業的單位和從業人員。雖然雇傭費用可能會更高,但是人的生命難道不值得我們珍惜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