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男子遭跨省抓捕追蹤:檢方未批捕 被家人接回
4月25日,內蒙古赤峰男子張嘉偉在北京被警方帶走后移交廣東四會市警方,當天被四會警方刑事拘留。四會警方認為張嘉偉今年1月24日在廣東四會市開路虎車因行車糾紛毆打他人致多處骨折,涉嫌犯故意傷害罪,但張嘉偉的家屬認為警方抓錯人了。昨晚,北京青年報記者獲悉,廣東四會檢察院以證據不足、事實不清為由,對張嘉偉未予批捕。
赤峰男子被指跨5000里傷人
4月25日,張嘉偉和妻子在北京旅游時,在酒店被警方帶走,后被移交廣東四會警方。事后家屬經過了解才知道,此前張嘉偉被四會市公安局城中派出所列為網上追逃對象,認為其于1月24日在廣東四會市駕車時因行車糾紛毆打他人致多處骨折,涉嫌故意傷害罪。
對此,張嘉偉的親屬認為是警方抓錯了人,因為案發時以及案發前后幾天張嘉偉一直在赤峰,不可能在廣東。張嘉偉的健身教練的證言顯示, 1月24日上午10點至11點,張嘉偉在赤峰市的一家健身房內健身,而健身授課的簽字確認表上,也有張嘉偉的名字。
在家屬看來,涉案的路虎車是一輛套牌車,自己家中的路虎車是新買的,平時開得并不多,一直放在車庫里。他們調取了自家路虎車的違章詳情,發現該車有16次違章記錄,共計扣86分、罰款3850元。涉案的那輛路虎車跟他們自家的路虎車并不一樣,涉案的車頂部是黑色的,而他們家的車頂部是白色的。
此外,家屬拍攝了自家路虎車的里程表,里程數為3346公里,而赤峰至四會的單程距離約為2500公里,往返至少5000公里,遠遠超過了現有里程數。
檢方未予批捕
據了解,昨天是張嘉偉案審查批捕的最后一天期限,四會檢察院對案件進行了討論,此前張嘉偉的父親和妻子都趕到了廣東四會,他們在檢察院外焦急地等待結果。
對于檢察院沒批捕的結果,家屬稱,他們現在想把孩子接回北京,后續的事情要先考慮一下。張嘉偉的父親告訴北青報記者,回北京之后他們之前報案的套牌車的問題警方就可以立案了,這個套牌車給他們一家人帶來這么多的麻煩,一定要找到,不能讓車主逍遙法外。
另外,他們認為警方在這件事情上也存在諸多問題,一直到現在他們都不知道具體辦這個案子的是誰,“過去問就說保密,這個案子給我們一家四代人帶來了特別大的傷害,希望能得到一個合理的解釋。”
北青報記者隨后撥打了廣東四會檢察院的電話,其工作人員表示確實未予批捕,但是因為無法核實記者身份,其余情況不便透露。
律師稱證據顯示警方抓錯人
張嘉偉的代理律師、北京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劉志民和王殿學表示,他們在會見張嘉偉時得知,辦案機關開始認定張嘉為涉嫌故意傷害的證據包括7個人的證言,其中有酒店服務員、張嘉偉的朋友等等,“但張嘉偉對我們說他在四會沒有朋友。”
劉志民和王殿學表示,在這個案子里要肯定四會市檢察院嚴格履行偵查監督職責,但是張嘉偉已經被羈押了15天,就他們掌握的證據來說,公安機關早就應該撤銷張嘉偉案,但檢察院一直到批捕最后一天的晚上7點才決定不批捕,說明一旦啟動偵查程序,即使有明顯的錯誤想停下來也很難。“希望類似案件以后能夠快速撤銷,不讓當事人及家屬受到傷害。”王殿學律師告訴北青報記者,現有證據能證明張嘉偉案發當天不在四會市而是在赤峰市。
昨天晚上10點50分左右,張嘉偉的家屬從看守所把他接了出來。“他狀態特別不好,看到我們他立刻號啕大哭起來,受了那么多委屈終于出來了,不知道該說什么才好。”張嘉偉的父親說。
文/本報記者 李鐵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