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如林:大力拓展人民監督員參與檢察工作的廣度和深度
李如林在深化人民監督員制度改革電視電話會議上強調
大力拓展人民監督員參與檢察工作的廣度和深度
7月27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李如林在深化人民監督員制度改革電視電話會議上講話強調,各級檢察機關要切實把深化人民監督員制度改革各項要求落到實處,確保應當接受監督的案件一律進入監督程序。
李如林指出,從人民群眾中選任人民監督員,參與和監督查辦職務犯罪工作,是檢察機關自覺接受人民群眾監督、保障人民群眾有序參與檢察工作的重大制度設計。深化開展人民監督員制度改革試點工作以來,各級檢察機關積極配合司法行政機關,認真探索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機制,逐步完善監督工作程序,積極開展案件監督,大力拓展人民監督員參與檢察工作的廣度和深度,推動人民監督員制度不斷健全完善。
李如林強調,實踐證明,人民監督員制度有利于加強對檢察機關查辦職務犯罪工作的監督,確保檢察權嚴格依法規范行使;有利于充分發揮司法民主,保障人民群眾參與檢察工作;有利于增強檢察工作透明度,提升檢察機關司法公信力。各級檢察機關要認真學習人民監督員制度改革文件,準確把握改革要求,確保深化人民監督員制度改革各項部署精準落地。要積極配合司法行政機關推進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方式改革,確保應當接受監督的案件一律進入監督程序,嚴格按照監督工作程序開展案件監督工作,多措并舉加強知情權保障力度。
李如林要求,各級檢察機關要統一思想認識,切實強化組織領導,注重統籌協調,切實凝聚改革合力,加強督促指導,抓好跟蹤問效,加大理論研究和宣傳力度,切實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保障深化人民監督員制度改革工作順利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