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獅子“零距離”叫醒引熱議 酒店回應稱該業務已暫停
近日,江蘇宿遷一度假酒店提供免費小獅子上門叫醒服務的視頻在網上火了,引發網友熱議。有網友表示很想去體驗,也有網友擔心出現意外傷害。11月12日,華西都市報、封面新聞記者致電該酒店,酒店工作人員表示,該服務已被叫停。
該酒店在一家田園度假區內,房價500元至800元不等。該度假區官方微信公眾號7月7日曾發布了一篇文章,文章中寫道,萌獅叫醒每日僅有20個名額,對于房型沒有要求。成功預約后,次日清晨獅子將來到房間內,可以在工作人員陪同下進行互動、喂食。
11月12日,記者以游客身份撥打了該酒店電話,咨詢“萌獅叫醒”服務。“目前該服務已被叫停,11月15日之后無法預約,之前的已經預約滿了。”工作人員說。對于為何叫停,她表示不清楚,“如果重新開啟,平臺會提前發布信息。”
那么,酒店飼養獅子,需要取得法定許可嗎?
對此,北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合伙人羅娟律師表示,根據野生動物保護法相關規定,獅子的飼養、人工繁育及公眾展示展演均需取得法定許可。從法律層面看,若酒店無法提供合法審批文件,其飼養獅子及以“萌獅喚醒”為噱頭的推廣行為,已涉嫌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中規范野生動物利用活動的規定;即便使用人工馴養個體,該服務本質是“以商業為目的的野生動物利用”,需滿足“保障野生動物健康狀態”“采取安全管理措施”等前提,目前酒店是否完全合規仍待監管部門核實。
若客人或小獅子在互動中受到傷害,酒店是否需承擔侵權責任?羅娟表示,從侵權責任角度,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條明確規定“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即便酒店要求住客簽署協議并約定“自愿承擔風險”,也無法免除自身責任——除非證明損害是因住客“故意或重大過失”(如主動毆打、挑逗幼獅)造成時,才可減輕責任或免責。若互動中幼獅受到傷害,因酒店是動物的實際管理人,未做好全程保護與監管,同樣需承擔相應責任。
華西都市報-封面新聞記者 楊博 綜合法治日報微信公眾號

